购房13年 房产证遭遇“难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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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13年 房产证遭遇“难产”
2010年06月04日 10:40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997年10月28日,市民代玉梅购买了华闻小区的一处商品房,出售方承诺为其办理房产证。然而,房产证还未办成,出售方就转行了。后因区域划分以及错过集体办证的机会,13年过去了,代玉梅一直没办成房产证。

  代玉梅购买的是石栾路55号华闻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当初出售方——石家庄华闻实业总公司承诺交房1个月后为其办理房产证。可是“出售方总是拖,又把我的购房合同弄丢了。等我的购房合同重新办好后,出售方转行了”。

  代玉梅说,三四年前,单元楼里一位热心人何先生义务帮大多数房主办理了房产证,可由于当时她没在这里住,错过了集体办证的机会,如今想办房产证时,因石市房管局没有她的购房相关档案,所以也没办成。

  何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因出售方债务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将1号楼的四五单元查封了,不允许其对外出售。因此房主办不了房产证。两个单元解封后,出售方不干此行了,小区也从栾城县划归到了石家庄市。为此,他多次找栾城县有关部门和石市房管局协调此事,政府部门很重视此事,找到了出售方的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为他们这两个单元的22户居民办理了房产证。“由于当时其他住户联系不上,有些后来就单独办理了,如今也就剩下三四户没办成房产证”。

  记者从相关网站上查询到了出售方信息,拨打其联系电话,显示“不存在”。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栾城县房产交易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华闻小区个别住户当初未能办理房产证一事,他“不清楚”。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市房管局产权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代女士可以带着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石市房管局,他们会帮助调查。(记者 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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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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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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