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立法禁止将最小出租单位再分割建成若干小间用于出租,此举被视为叫停“胶囊公寓”。昨日,这一消息引起各方关注:租住者认为“胶囊公寓”在弱势群体中有很大需求,不能一刀切禁止;而有关专家则认为,在房价高企之时,“胶囊公寓”会一直隐形存在。
高校周边“胶囊公寓”多
在武昌风光村和东湖新村一带,不少房客并不知晓“胶囊公寓”这个词汇。但从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空间大小来看,很多出租房属于“胶囊公寓”之列。
这里的很多出租屋大小在6-8平方米。虽然有些房间配有空调和热水器,但在室内放下床和书桌之后,空间就十分狭窄。
记者走访发现,这些房子的月租金在200元到500元不等,主要租客是在校生、待业族和低收入打工族。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没有稳定收入且希望住上性价比较高的房间。
“不该‘一刀切’地禁止”
对于《武汉市房屋租赁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禁令,东湖新村某房屋租赁户徐女士并不赞同。她家的房子共3层,去年才翻新改造,自己住3楼,1楼和2楼每层被分割成六七间8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都有简单装修。她认为自己是合法房屋租赁户,会依法出租。
记者走访时,遇到一名大学生租户,他住的房间约6平米大小,没有窗户,只装有一个排气扇。这名男生说,他租房是为了出国备考。“这种‘胶囊公寓’租金便宜,在社会弱势群体中需求很大,不该‘一刀切’地禁止。”
武大法学院2007级法学硕士小余则认为,长期居住“胶囊公寓”对身体健康极为不利,住在那里只能是非常时期的过渡性选择。
也有市民提出,人的居住环境应该有个最基本的保证,确实应该禁止房东改小房间,以求收入最大化。
律师:是否立法值得商榷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首席分析师李国政认为,政府立法管理出发点是好的,但租住“胶囊公寓”只要不影响到周边人群、能经受住市场考验,就会一直隐形存在。从另一个层面来讲,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政府唯有加强管理和引导,针对弱势群体开发出更多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才能从根本减少“胶囊公寓”的出现。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克印认为,“群租”、“胶囊公寓”等现象,是低收入者生活困顿的一个缩影。在没有上位法对“胶囊公寓”作出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从上海等地的实践效果来看,这种禁止性做法收效甚微。(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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