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39分报道,南京市房改办日前公布了该市首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连线记者姚东明。
主持人:这起经济适用房骗购案是如何发现的?骗购的过程是怎样的?
记者:这起骗购案被发现是因为有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这个房子的原申购人在4年以前以“公房拆迁,无房居住”为理由提出经适房的申购,并提供了相应的申购材料,经过审查合格,获得了一套经适房。
经适房的申购条件之一是被拆迁的家庭必须在本市其他地方没有住房,然而真实的情况是,这个申购人在市里有两套住房。为了骗取经适房的申购资格,这个申购人提供了虚假的离婚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卡,这两个材料都是伪造的,并且在申购材料上说明夫妻两人离婚,其中一方在公房拆迁后无房可住,从而蒙混过关,获得了一套经适房。
主持人:相关部门是如何调查处理此事的?今后如何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记者:接到群众举报以后,宣武区纪委和南京市房改办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申购人其实并没有离婚,当初申购经适房时提供的材料都是伪造的,现在相关部门责令其退还已经申购的经适房。据了解,目前退房的手续已经顺利完成,正在办理一户新的拆迁安置家庭的购房和入住手续。
针对现在部分地方经适房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已经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骗购经济适用房者要责令退还。
有关人士指出,南京市的这一举动正好在《通知》下发不久,恐怕也不是巧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将按照住房建设部的要求出台相应的细则;南京市房改办也表示,将尽快出台管理细则。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上有“一紧一松”两个关系:“松”是按照国家的政策方向将越来越多的居民纳入到住房保障的范畴中来;“紧”就是坚决不让不具备经适房购买资格的人浑水摸鱼,发现一起清退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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