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昨日上午,2010年石家庄市“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正式启动,石家庄市包括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在内的六个部门现场接受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据了解,昨天,石家庄市消协现场共受理咨询百余起,投诉30余起,主要涉及保健品、农产品、汽车、房地产等行业。其中,房地产的投诉尤为突出,共9起,成为投诉的焦点。
投诉现场,一个由百余名房主组成的维权团特别引人注目。房主马先生告诉记者,此次参与维权的共百余人,他们都是在2009年八九月份购买的石家庄市东海盛景苑小区的三号楼,共涉及200名消费者。但是开发商却把楼层由十九层提高到了二十层,由于无法验收,马先生所在的楼无法供水供电。他们曾多次去找开发商却始终没有结果。
石家庄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消费者最关注的大宗消费品,很长时间以来已经成为热点投诉。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投诉涉及案值大,牵扯部门多,这位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去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房地产行业分会进行投诉咨询。
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房屋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等方面的表述。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是正确的,但有的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对卖方的免责范围却过于宽松,违背法律原则。因此,消费者应特别注意这方面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此外,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还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加倍赔偿的条款,充分体现公平、诚信原则,使消费者买得明白,住得安心。同时,对房屋面积测量和质量检测单位实行严格监管,从根本上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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