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60岁的璧山妇女吴某将自家房产证办了挂失,补领了个新房产证。拆迁时,吴某却“意外”找到了“遗失”的旧房产证。她将新旧房产证一并报给了负责拆迁工作的老黄,并承诺事成后,拆迁补偿款一人一半。最终,吴某拿到了两套拆迁补偿。近日,一审法院认定,他们两人合谋贪污国家拆迁补偿款,各判2年,缓刑2年。不服的吴某和老黄提起上诉,上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吴某是璧山县的一名妇女,去年,随着璧山的开发扩大,她的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内。就在拆迁工作开始之前,吴某去有关部门申请了房产证挂失,重新领取了一套房产证。
由于吴某的房子位于当地政府一个重要项目的拆迁范围内,老黄负责拆迁登记的统计工作,当他登记到吴某这家时,吴某将曾经遗失作废的旧房产证,与新补办的房产证一并交给了老黄。经验丰富的老黄一眼就看出了问题:两套房产证都属同一套房产。这时,吴某赶紧做工作说:“只要你不说,多出的补偿款一人一半!”
老黄想了想,没说“是”或“否”,就回到单位,照吴某的申请,将一套房产用两套房产证去申请补偿款,结果异常顺利,在层层审查中,这个明显漏洞却没被工作人员和领导察觉。补偿款很快就下来了。懂事的吴某没忘“恩人”的帮助,她多次找机会给老黄钱,老黄多次推辞后,最终“笑纳”了2万多元。
原拆迁人员在法庭上倒“苦水”
“我不赔她,她要当钉子户”
在二审中,老黄在法庭上大倒苦水:“璧山政府说这个项目很重要,要求1个月内必须拆完。吴某的房子刚刚装修,花了7万多,但拆迁规定不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补偿,这不公平。我完全是看她可怜,才帮她多申报了一套房产。”“我怎么可能为了2万多元,把自己的工作丢了嘛,现在判我刑事犯罪,工作也没了,退休金也没了。”
老黄反复强调:“我和吴某以前不认识,我们做生意,要看人嘛。她在拆迁中吃了亏,不赔偿她,她要成钉子户。”
将责任推给单位
老黄说:“吴某这种情况,我请示过领导,领导回答说‘你自己看着办’,我一下就明白领导的意思了。”老黄说,在审批过程中,房产虚报很容易被看出来,就算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也能一眼就看出问题,可我申报上去,却没被发现,责任不是我一个人的。
老黄说,璧山拆迁工作,出了个窝案,但自己的性质与他们都不一样,“他们都是伪造房产证,而我没有,这两套证件都是国家发的,都是真的。我只是重复登记,不是骗国家,我判重了。”
拆迁户诉苦“没想到会被判贪污罪”
吴某在辩解时说:“我文化低,不懂法,我都60岁了,一辈子都是老老实实的。我没想骗国家,多申报一套房产,也给国家工作人员明说了的。我对天发誓,没有贪污的想法。做梦也没想到,我这样也会被判贪污罪,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打死我也不会要这点钱了。”
对于两名被告人的辩解,检察院称,有足够证据证明,两人合谋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经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重庆时报记者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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