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围树建房的王先生因妨碍邻居的出行,被东城法院判决将自建房拆除。
葛先生与王先生是同住在东城一四合院内的邻居,葛先生居东房,王先生住西屋,两人均是承租的公房。
两人的纠纷起源于院内的一棵丁香树。
葛先生起诉称,2006年11月,在原自建房的基础上,王先生紧贴着院内一棵百年古树又另盖了一间自建房,当做厨房使用。
王先生类似电视剧里“张大民围树建房”的行为,影响了古树的正常生长,也影响了全院邻居的正常通行。院内通道最窄处为0.49米,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葛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王先生拆除院内自建房及栅栏,并将渣土清运干净。
对此,王先生显得一肚子委屈,他表示自己的房间总共才10多平方米,自己搭建厨房距离丁香树还有一段距离,并没有妨碍葛先生家的出行。而院内真正的障碍物是其他邻居搭起的一座小煤池。
王先生认为,即使拆除,也不应拆自己家的厨房。
今天上午,被告王先生并没有出现在法庭。
法院在今天的宣判过程中,公布了现场勘验的一些数字:王先生搭建的厨房和另外一邻居的小煤池均对葛先生家有一定的影响。
王先生的厨房墙体距通道的最窄距离大概在0.93米左右,但由于自建房的栅栏门向外侧开启,因此,一旦厨房开门,通道的距离会更加狭小;而院中另一邻居的小煤池距通道的距离大概在0.49米,这几乎成为了对通道影响最大的障碍物。
但由于葛先生仅仅起诉了王先生一名邻居,因此法院就此判决王先生拆除自建房。
●社会视角
大杂院里违建怎么拆?
办案法官表示,在东城这样的老城区中,大杂院内占道的违建比比皆是。
本案中的情况,是北京老城区大杂院私搭乱建的缩影。除了王先生家的小厨房,另外一家邻居自搭的煤池也影响着院内居民的通行。
法官表示,目前此类问题存在较大难点。占据院内道路属于侵权,但是,像这种私搭乱建普遍的大杂院,侵权的往往不止一家一户。
如果有居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起诉一家邻居还是把多家邻里告上法庭?这是让维权者尴尬和头疼的问题。
民事案件一直奉行“民不举官不究”原则,法院只能针对原告方的起诉进行判决。本案中的葛先生并没有起诉搭建煤池的邻居,法院也就无法判决拆除该障碍。但根据实际测量,煤池造成的通行妨害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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