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按时履约交房,宣城市银桥房地产公司日前向购房业主赔付违约金200万元。
该市银桥房地产公司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了“银桥湾小区”,去年底至今年初,陆续与120多户购房户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为2009年5月31日。但没能按时交房,购房户通过各种渠道向相关部门申诉,要求房产商按照合同约定,以违约金形式赔偿损失。
8月23日,当地工商、消协接到投诉,及时和建设部门沟通,先后3次邀请该开发公司负责人和业主代表共同协调解决问题,经过反复调解,开发公司表示同意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承诺赔付120多户购房户的违约金总额200多万元。截至记者发稿时,购房业主已陆续领到赔偿款。(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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