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免除自己的责任,加大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权利”,这是房产商在其霸王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用的伎俩。宣城市工商局直属局日前仅仅检查了该市20家房产商单方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从中删除或者修改了约200处。该市之前屡次出现购房者因无奈霸王合同而上访、曝光事件,该市目前正在对全市开发商制定的买卖合同进行审核,查杀霸王合同。
开发商自制霸王合同
“我当时也觉得这合同有问题,提出异议,可是开发商说,在这买房都签这合同的,要买我们房子就签这合同! ”宣城市民钱先生最近后悔不已,因为他遭遇开发商的霸王条款,陷入了维权困境。
目前在宣城市从事房产开发的房产商有60多家,每个房产商都有自己单方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些格式合同五花八门,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一方拟定,不与对方协商,反复使用。这些格式合同一旦侵权,购房者很难维权。宣城市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区开发了一处住宅小区,存在擅自变更小区规划、擅自取消商品房部分使用功能等诸多问题,可是与购房户签下了霸王条款的开发商有恃无恐。愤怒的购房户多次找其交涉无果后,购房户曾就这些问题向宣城市建委、规划局申诉,还曾联名以《申诉书》的形式向宣城市信访局反映过上述问题。最终在该市建委、工商、消协等部门的干预下,房产商终于低下了头,于昨日给予赔偿,将向120户购房户赔偿200多万元。
购房者屡次投诉
宣城市工商部门介绍,宣城市60多家房产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同特点是含有“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宣城市区就先后发生多家房产商不诚信,造成购房者群体性上访的事件。如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销售的“领尚花园”楼盘,存在质量瑕疵或者屡屡延期交房等问题,而购房者进行维权时,房产商往往拿出他们自己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企图为自己的不诚信免责。虽然后来因中央和省市等媒体频频曝光,经工商和房产管理部门过问,房产商向购房者进行赔偿,但是购房者被弄得身心俱惫、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今年上半年,宣城市国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和购房者签订卖房合同时,故意玩文字游戏,在面积上玩猫腻,忽悠消费者。几百户购房者在识破开发商的鬼把戏后,非常愤怒,联合起来向工商和建设部门投诉,讨要说法。经过宣城市工商局直属局会同该市建委等部门依法调查,开发商终于承认错误,赔偿1000多户购房者一千多万元经济损失。
全城“查杀”霸王合同
“近年来宣城市房屋买卖纠纷主要由房产商单方拟定的霸王式格式合同引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和房产商之间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主要依据,不能由房产商说了算。 ”宣城市工商局直属局局长高政对记者说。
从今年10月1日起,该市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实行市工商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会审、联合备案制度。对含有“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内容的,向房产商发出格式条款合同修改通知书,无异议后备案。(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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