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痛批地产中介两头收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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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物价局痛批地产中介两头收费
2009年10月24日 16:21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地产中介行业利用合同形式变相多收费的问题,一旦接到投诉,我们一定会一查到底。”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日前在接访时表示,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最好首先向物价局投诉。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如是规定,但记者发现,许多消费者不知这条规定,被不良中介钻了空子。

  对此,马云认为,冯先生遇到这种违规收费,应首先向物价局投诉,物价部门会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多收款项并可据情节轻重作出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马云表示,有些中介公司不按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打“擦边球”。他举例说,有些中介公司先与买方签订合同,比如定出2.5%的收费标准,然后又与卖方签订合同,又定出2.5%的收费标准,然而买卖双方却互不知道他们总共向中介公司支付了5%的中介费。(记者孙晶、孟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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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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