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出330万搬迁补偿未能满足而拒迁的杉木栏路37号租户,导致六号线文化公园站工程工期一拖就是三年。昨日,该站点举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租户坚持要钱不要安置房。荔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钉子户”将在10日内强制拆除。
拆迁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裁决。市政府今年8月10日作出拆迁裁决。由于房屋使用人吴伟业在裁决规定的15天自动搬迁期内没动迁,地铁公司方面决定申请强制拆迁。
焦点一:房子姓公还是私?
被拆迁人:是祖上物业
吴伟业坚称房子是自己的。该楼40年代由母亲出资盖起,没有留下地契、房契等纸质文件。但该房1958年变为国有公房。
拆迁人:属地铁公司
拆迁人认为,这栋楼是公房,原属市国土房管局,目前已将产权过户到广州地铁总公司。
听证代表:姓私缺乏证据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普遍认为,吴氏兄弟要证明房屋为自家所有,需拿出更充分有力的证据出来。
焦点二:补偿多少才合适?
国土房管部门和地铁提出两个补偿方案:一次性给予对方约10万元的弃租补偿;一个方案是异地安置房子继续出租给他们。在昨日的听证会现场,吴伟业并未再次强调要330万元的补偿费,只说希望拆迁方能尽快给出一个确切数字,再看是否能接受。 (记者 周秋敏 甘琼芳 邓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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