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的王某在哈市买了价格不菲的房子,不仅办理产权证遥遥无期,且落户也遇到了难题。无奈之下,只好向学校交纳“赞助费”,否则孩子连学都上不成。对此,他感到很失望。
据王某介绍,10多年前,他从南方来哈创业。2007年4月,他在南岗区鸿景兴园买了一套房子,时价40余万元。当时,开发商承诺,年底就能把产权证办下来。可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两年多,其间他多次催促,可开发商一直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至今也不知道产权证何日能办下来。最令他不解的是,他从有关部门得知,即使办下来产权证,也不能落户口,因为他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
如今,孩子已上初中,因产权证、户口等一直没着落,只好每年向学校交纳“赞助费”,否则学校不让上学。抛开初中4年高额的“赞助费”不说,如果上高中后孩子再没户口,恐怕只好回原籍了。
产权证何日可期?到底是不是经济适用住房?能不能落户?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盛先生说,小区用电、人防、园区绿化等工程没有完工,规划部门没有验收,因此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
昊福开发公司车先生表示,小区住宅均为经济适用房,当时在售楼处已悬挂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
公安部门表示,在哈购买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房,持产权证、发票、完税证明,可办理落户手续,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则不可落户。
对此,王感到无奈。他说,因为自己过早就辍学了,文化知识不多,根本不了解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但当初买房时,曾问过售楼人员,自己是外地户口,能不能在哈落户?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才买的。没料到,如今产权证、落户、孩子上学都遇到了难题!这些难题无疑会限制他在哈的继续发展。王说,实在不行,只好卖掉房子,去其他城市重新创业,谋求发展。 (记者 黄青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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