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契税是否缴纳不是收房前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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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契税是否缴纳不是收房前提
2009年08月31日 09:3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钟先生问: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求我缴纳契税,否则拿不到钥匙,契税必须交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宣继璇律师解答: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业主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而不必由开发商代收产权代办费。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如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是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的义务。业主有权拒绝向开发商缴纳这些费用,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本报记者唐琼整理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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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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