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王峰(应采访对象要求,使用化名)的心里是极不平静的,他从没有想过为了一套房子,六十多岁的老爹娘居然给陌生人跪下了。
事情发生在7月29日,半个多月过去,除了自责当时来不及拦住父母,王峰的愤怒已经沉淀为极度的失望和不信任。
A. 交房闹出“下跪事件”
王峰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在辰秀嘉园,开发商为杭州瑞立辰秀置业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应当在今年4月30日前交付。接到通知交付日期为7月29日,比合同约定整整晚了3个月,所以接到交房通知,一家人一早就兴冲冲地赶到了丁桥,只是事情的发展完全不是想象的那样。
两位老人交了钱,收了房之后才知道自己家的房子有渗漏等问题,又听邻居说开发商连交房必备的文件都不齐全,很多人都拒绝收房,这才后悔不迭,要求先验房再收房,并退回已缴纳的维修基金。但开发商却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之下两位老人一时冲动给开发商跪下了。
“5000多块的维修基金是我们借来的,每天的利息要50块,我爸妈当时急啊。”王峰说。
另一位业主陆文庆幸自己提前做了准备。“如果按照开发商的交付流程走,可能我也收房了。”陆文给记者看了他收到的“后珠辰秀嘉园交付流程书”,上面清楚写着“预售合同及相关证件已确认,可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要求业主结清房款等相关款项、签定房屋交接书,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后,才能验房,并领取相关资料、钥匙。“我咨询过律师,业主有权先验房再收房的,所以就要求先看房子,但很多邻居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先交了费用,收了房。”
瑞立辰秀置业方面却觉得辰秀嘉园的交付流程完全没有问题。“既定流程是按照业内惯例来的,但如果有业主提出要先验房再收房我们也都同意。”瑞立辰秀置业相关负责人田强说,“辰秀嘉园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规划、消防等分项验收也都完成了,完全具备交房条件,这些杭州市建委等相关主管部门都是知道情况的,也支持我们按合同交房。”
采访中,开发商有意无意地暗示“下跪事件”是一场在有心人故意教唆下的“做秀”,因为,“人一跪下,旁边照相机早都准备好了”,而且,“拿了椅子请老人坐,他们也不肯坐”。
原本皆大欢喜的新房交付,结果演变成一场现实中的罗生门。
B. 现场走访十户,各有问题
“下跪事件”意外地成了辰秀嘉园交付过程中的纠纷高潮,但事实上,在此之前,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冲突就没有停过,当时的焦点是辰秀嘉园的质量问题。
在征得业主同意后,8月9日记者入户查看了10套交付房屋的质量情况,从现场看,辰秀嘉园确实存在较多质量缺陷。8幢2单元1801室,入户门破损严重,门把手不知所踪;一进门就是一条3米多长的地面裂缝,纵贯整个客厅直到厨房门口;主卧室一整面墙上几乎全被粉笔画上了圈,轻轻一敲都是空鼓;卫生间做了养水试验,证明存在渗漏问题……连看不同单元楼、不同楼层、不同户型的十套房屋,空鼓、裂缝、卫生间渗漏水是普遍问题。
“我的房子卧室里有一条贯穿性裂缝,现在我们非常担心贯穿性裂缝能不能修补得好,对居住有没有影响。”6幢的一位业主说着,很熟练地装了一瓶水,沿着裂缝倒下去,请记者去看楼下那套房子的天花板。“要不了一分钟就漏到楼下去了。”果然,楼下同一位置的天花板上已经晕开一道水迹。
“我收房的前一天正好下雨,结果收房当天发现墙面渗水非常严重,陪我一起看房的工程部工作人员居然说这样的算质量不错了,我简直傻眼!”26幢的一位业主说。
除此之外,公共部位的问题也不少。管道井内墙面还是裸砖,没有粉刷;电表箱安装歪七扭八;消防箱位置正好嵌入业主的客厅墙壁内,箱背与室内仅隔了薄薄一层,用业主的话来说,“力气大一点的人,一拳就打穿了,太不安全”。
开发商对“违规交付”的指责反应激烈,但对辰秀嘉园存在的质量缺陷倒不否认。“这次交付的有2400多套房源,到目前为止有70%左右已经收房,质量瑕疵是有的,空鼓、裂缝这些也都是商品房的通病,对提出整改要求的业主我们也已经做了承诺,在8月30日前整改到位。”田强承认,公司与工程总包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确实影响了辰秀嘉园的交付和质量,但现在已另聘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整改。
C. 业主、开发商,谁也信不过谁
然而如今问题似乎不单是质量纠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信任危机已经无法掩饰。
“我不相信他们,你看,验房的时候客厅里有一条裂缝的,现在整个客厅里都给抹了一层水泥,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进行针对性的修补,怎么修补的,反正现在我连裂缝的位置都找不到了。”业主周女士说,以后她要现场监工,盯着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否则她不放心。
这样的业主还不止一个。“我接到通知说今天要来修补空鼓,所以特地赶过来,打算在这里留一天,什么时候修补好什么时候回去。”10幢的一位业主说,他租住的房子在滨江,一南一北,往来并不方便,但宁愿现在累一点,也好过以后再麻烦。
陆文的情况特殊一些,他是辰秀嘉园的维权代表之一。“我已经接到过电话,提醒我维权可以,但不要聚众、不要带头,否则对我没好处。”陆文不知道打电话给他的是谁,但他相信对方代表开发商。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书面往来也带着浓浓的火药味。业主给开发商送去一份《拒绝收房理由》,自称“弱势群体”,直指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的必备条件,无法收房”,要求“共同维护消费权益”,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应由“开发商承担一切后果”。
开发商转头在交房现场贴出一份《告全体业主书》,解释称,“交房条件已经具备”;一天之后,又贴出一份《致已交房与将要陆续交房业主的函》,严词指责个别业主“散布传言”,影响交房,称“假设个别人因传言获得加倍赔偿,我司向包括已交房和将要陆续交房的全体业主郑重申明承诺,我们将一视同仁”。
不信任在逐渐蔓延。“反正政府不可能站出来帮我们说话的,今天我说的话你们敢登吗?你们媒体也不过是在敷衍我们。”王峰说,他并不想要多少赔偿,只要求开发商把质量问题都整改好,这已经是最低要求了,“可有人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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