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近日对西三旗限价房部分政策房出租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到昨天,39户承租限价房的商户已有34户搬出,其中3户迁至室外“办公”。
据悉,承租西三旗限价房的商户,除了一户开的“买卖”是小卖部以外,其余都是装饰、装修企业。记者上午获悉,被媒体曝光后,尤其是政府进行检查之后,小广告“消失”了,目前34家商户已经陆续搬出,物业公司正在对余下的5户进行劝说。
据了解,在D26区交用之前,4家规模较大的装饰公司就和小区物业公司接洽,租用了小区的地下室,而30多家装饰、装修公司“大规模”“入住”政策房是在小区交钥匙之后。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限价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在限价房预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公约中都已经明确,业主所购的限价房“不能改变使用性质”,也就是居住用途。
限价房能不能出租?据了解,目前本市对限价房的监督管理执行的是《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限价房未住满五年只能由政府回购,但是并没有像《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一样,明确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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