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城市拆迁,最容易让人联想到“钉子户”。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针对拆迁中“钉子户”这一关键词,市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组组长、市人大代表李之权和四川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泽均,分解“钉子户”的类型,并建议在城市拆迁工程中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进行监督。
分类 三种“钉子户”
第一种:漫天要价型。这部分人往往把拆迁视为“捞一把”的机会,提出翻几番的补偿价,拆迁单位不同意他们的条件就赖着不搬迁;
第二种:后台撑腰型。凭借一定的社会关系有恃无恐;
第三种:自我保护型。这些人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出于对今后的生活顾虑,抱着“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信念,开发商不答应他们的条件就不搬迁。
秦泽均告诉记者:“以前的拆迁政策不透明,补偿标准不一致,是造成拆迁钉子户存在的直接原因。”
除“先搬吃亏,后搬吃糖”的主观原因以外,客观上国家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评估价格不一;当事双方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的交易原则;拆迁人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这些都是“钉子户”产生的原因。
建议 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
秦泽均称,避免出现“钉子户”,最好的办法是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钉子户’的形成,主要是不阳光下的攀比。但只要政策明确了,‘钉子户’是没有借口的。”
“目前,我们城市的拆迁工程已经在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来监管。”李之权说,“除了聘请监督员、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外,形成专门的委员会来监督工作也是势在必行!”李之权还建议说,除了要对双方行使的权利进行监督,还应该对业务进行监督。(记者 李奕)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