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醒:原房主未迁出户口业主可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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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提醒:原房主未迁出户口业主可起诉
2009年06月22日 11:3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马先生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完过户手续且已经入住,后来发现原房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现在原房主拒绝迁出,我能要求公安机关将他迁移出去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您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强制将他的户口迁出,这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您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将户口迁出,同时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建议广大购房者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户口迁出的问题,约定清楚违约责任。(记者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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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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