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应让开发商交付土地开发进程保证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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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应让开发商交付土地开发进程保证金
2010年05月05日 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5日电 “2010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今日举行,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管理研究所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作报告主题发言。他建议,要求部分土地企业在交土地出让金的同时,交出相当数量的开发进程保证金,并对土地开发进程进行严格的规定,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和中小企业。

  李景国表示,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在土地开发的各个环节实行开发进程的监督,对土地延缓开发进程的企业收取全部或部分开发进程保证金,严重囤地的企业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在房价长期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预期下,投资房地产市场往往成了一些前景不明朗的行业将其剩余资金进行风险规避的增值手段,这本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在我国一些行业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不计成本地盲目进军房地产市场,对此应该有所约束,应该严肃处理。

  李景国建议,改革房地产税费管理机制,税费管理的重点由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他指出,流转环节税费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不利于二手房的市场发育。加强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对垄断和投机行为的制度性遏制。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未受房产征收防地资源闲置持有调节税,对开发企业以外的房产持有按照面积或套数征收统一的房地产资产持有税。

  另外,李景国还建议,完善住房支持制度,扩大支持的覆盖面,创新住房支持的政策手段。他认为,应加大政策性住房的供给,并规范管理。这方面完全靠市场供给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是有难度的,公共部门可以对市场无法有效供给的租赁住房直接接触,支持中小面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正确的廉租房建设,对廉租房建立定期的人群识别制度,对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等政策住房应确立其共有产权性质。

  扩大住房支持的申请覆盖面,逐步纳入全部城市常住人口。改革职工导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无房家庭户导向的城市住房储蓄公积金制度。我们现在搞的是职工导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的建议是建立无房家庭户导向的城市住房储蓄公积金制度。

  加强国家房地产统计与预警制度的建设。市场信息的准确有利于对房地产市场准确的把脉和制定政策,加强房地产预警制度建设有利于抑制市场的大起大落。(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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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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