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昨天表示,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其合理性,今后仍要坚持,但同时也要在一些环节进行完善。据悉,国土部已经安排专题研究,计划在试点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思路再进行推广。
“要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招拍挂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有利于实现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和宏观调控,有利于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价值,是我国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实施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主要手段。”廖永林表示。
他坦言,招拍挂对控制非理性竞争是“有点问题”,但笼统地谈完善招拍挂并不能解决问题。廖永林透露,对招拍挂要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目前国土部已经安排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也在各自进行试点。“预计在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思路再进行推广。”
北京3月下旬宣布将改进土地交易方式,设立地价合理区间,增加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要求作为土地竞买条件,不只是“价高者得”。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已经制定了一套完善招拍挂土地出让的方案,并已上报国土部。而不久前上海发布以招标形式出让莘庄地铁站大型综合性地块,招标将以评标结果决定中标人,而报价因素仅占最后评标结果的30%。这也拉开了上海的试点序幕。
在其他城市的试点中,包括“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土地出让方式都在摸索之中。
对此,土地问题专家李军晶表示,在制度设计上,有必要对一些土地出让环节进行优化和完善。
“在土地竞争激烈时,转入现场竞价环节后,往往容易产生所谓'地王’。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规定,凡涉及民生的普通住宅用地或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宅用地,只能采取招标或竞标方式,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拍卖或轮番竞价方式。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土地价格被哄抬、炒高到非理性的程度。”他说。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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