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成高价地大赢家 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地方政府成高价地大赢家 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
2010年04月01日 09:2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当不断上涨的高房价日益成为舆论焦点、百姓之痛时,人们越来越发现,除了享受暴利的开发商,高价出让土地的地方政府同样是大赢家。由此引发的“土地财政”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质疑。

  央企也好,民企也罢,疯狂拿地、推高地价房价的背后,总能看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影子。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透露,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达14239亿元,一些城市年土地出让收益占到了财政收入的五六成之多。据记者了解,西部某城市年财政收入为200余亿元,而其年经营土地的收入竟超过了100亿元。

  仅凭所谓“经营城市”的口号,通过“收储土地”和高价拍卖,转手就能获得巨额收益。更何况,与其他实体投资项目相比,房地产开发当年就能见效,对GDP的“贡献”显著。这就不难理解地方政府为何热衷于卖地。如此情况下,又如何寄希望于地方政府主动控制房价?

  把出让土地作为地方的主要财源,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一荣俱损”的短期行为。一方面,在滚滚而来的财政收益和“政绩”面前,百姓的买房承受能力、耕地保护红线都显得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一届政府把今后50年到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实际上是预支了未来若干年的土地收益总和。这种“透支”必然影响资本、资源的合理配置,损害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高地价、高房价,最终都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加剧百姓住房难;地价过快上涨吹大房地产泡沫,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埋下隐患。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打破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共享链条。

  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当务之急是从制度安排上弱化地方“以地生财”的冲动。一方面,亟待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变寅吃卯粮式的一次性“透支卖地”为每年都有土地收入的平稳开发,并且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卖地资金,确保卖地收入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另一方面,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给予地方更多的资金支持,使其能够有财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记者吴国清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