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8.9%新增居住用地建保障房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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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18.9%新增居住用地建保障房
2009年12月15日 10:57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到2020年深圳建设用地将从“微增长”逐步到“零增长”或“负增长”,将新增居住用地3000公顷

  -土地管理四个转型

  《土地规划》旨在通过规划的实施促进土地管理实现“四个转型”:

  1.资源利用模式转型。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集约发展转变,加大城市更新和建设用地清退力度,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管理理念转型。从被动的资源保障向积极参与宏观调控转变,主动引导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管理目标转型。从单一的资源管理向资源、资产和资本的复合管理转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体系。

  4.管理机制转型。从注重审批向土地全程动态监管转变,实现国土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昨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规划》)正式进入草案公示阶段。按照这一规划,到2020年,深圳建设用地总量将减量增长,从“微增长”逐步转变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增加居住用地面积约3000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20%左右,其中2008—2012年新增居住用地总量9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70公顷。

  本月14日至2010年1月14日期间,《土地规划》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划定7个围海造地功能区

  目前深圳正面临土地短缺困境,在规划中,深圳市将启用空间拓展战略、循环集约战略、生态和谐战略来破解深圳土地困局。

  《土地规划》表示,深圳将适度实施围填海造地,拓展用地新空间。到2015年,深圳共划定15个工程用海功能区。其中围海造地区共划定7个功能区,包括坝光填海区、盐田填海区、深圳湾填海区、太子湾填海区、福永—前海填海区、宝安综合港区填海区、沙井填海区,总面积为52平方公里。

  此外,深圳还将通过地下公共空间系统、交通系统、市政系统和人防系统等统一规划建设,拓展城市建设发展空间,构建地下空间利用体系。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深圳市拟在近期利用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远期拓展地下10—30米的次浅层,建立起依托地铁网络、以城市公共中心为枢纽的地下空间体系。到2020年,深圳鼓励地上地下一体开发,逐步实现城市新开发区及更新地区的立体化开发。新建项目地下化的比例将达到10%—15%。

  深圳刚刚出台的《深圳城市更新办法》旨在加快城市更新的速度,从存量空间中盘活土地。而《土地规划》再次明确了这一方向,要求强化土地资源的可更新属性,健全“储备—供应—使用—收回—储备”的土地管理流程,完善土地资源循环利用机制;推动土地管理的重点从新增供地管理为主向存量土地管理为主转变,按照产业发展和功能完善的要求,改革土地出让年期制度,缩短土地流转周期,建立有效的土地利用流转机制。

  20%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居住

  按照《土地规划》的要求,至2020年,全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6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3900公顷以内。《土地规划》还从集约性方面对建设用地地均GDP作出目标要求: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产出率≥20亿元/平方公里,全市每年万元GDP建设用地年均下降7%。

  2005年深圳居住用地面积为19042公顷,《土地规划》表示,至规划期末,居住用地达到22000公顷,增加居住用地面积约3000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0%左右。其中2008—2012年新增居住用地总量9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70公顷。

  而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土地规划》表示,至2020年,将新增教育科研用地1100公顷,卫生用地500公顷,文化娱乐用地300公顷,体育用地500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44公顷,政府办公及其他用地100公顷,合计2644公顷。

  实现建设用地“零增长”

  减量增长是深圳市未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土地规划》的远景目标是实现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规划实施期内首先实现“微增长”目标。

  根据历年变更调查数据,1997—2005年深圳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7400公顷,年均增长约4200公顷。而在此次规划期间深圳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净增长仅为3736公顷,15年还没有1997—2005年期间一年的增量多,增长率为3.9%,在规划期末将实现建设用地“微增长”。规划期间,经济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四区完全实现建设用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规划期间经济特区外宝安、龙岗、光明和坪山四区建设用地规模增速逐步下降。

  在减量增长控制途径上,深圳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强化土地供应的产业选择,重点扶持城市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通过用地控制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产业,优先安排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项目用地,推动城市产业升级;重点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用地供应,加大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并按照整体利益最优、整体功能最强、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大力度处置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中的未建地,促进土地资源循环利用。

  清退建设用的9512公顷

  《土地规划》还表示,到规划期末,深圳占市域土地面积40%的生态重点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50%,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达到市域面积的12%,退化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修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全面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

  《土地规划》表示,2006—2020年,深圳共清退建设用地9512公顷,其中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7954公顷,主要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采矿地、未开发利用的政府征用推平发展用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等,实施以林地为主的100%复绿。水源保护区、或海拔100米以上、或坡度25度以上的优先复绿为林地;河道、湖泊约50米范围内的,建设河岸带景观廊道;毗邻建成区的,实施为以公园绿地为主的复绿。

  探索新的耕地保护模式

  在耕地保护方面,《土地规划》表示将探索高度城市化背景下的耕地保护模式,在确保耕地肥力、灌溉条件、耕作层等生产条件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选择其他具有更高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土地利用类型,如优质园地、苗圃、灌木、观赏林等。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与观光休闲农业。此外,要求耕地布局与城市生态优化紧密结合,将耕地作为重要的生态节点与生态走廊,并探索和逐步建立区级财政支付转移、耕地使用权入市(耕地市场化配置)、耕地保护责任制等耕地保护配套机制。

  同时,循序渐进地构建都市农业目标下的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强化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将其作为城市中的“绿心、绿带”。由于深圳现状基本农田地块面积小,空间分布散碎,被城市用地包围污染严重,《土地规划》表示,将在五年之内将基本农田全部调整至基本生态线内。并且基本农田调整将逐年进行,根据开发整理验收进度和规模,在五年之内每年调整一次。

  用“飞地经济”推进产业升级

  由于行政边界的刚性约束,深圳土地利用拓展空间非常有限。《土地规划》为了破解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约束及土地利用供需矛盾,创造性地提出了土地利用的异地替代及区域合作战略,可以称之为“飞地经济”。具体做法是在异地建立深圳产业园区,集中转移部分深圳的产业,既依靠内地的发展资源保持了原有的产业链,又使内地增加了最受欢迎的投资来源。通过异地产业园区的建设,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新模式。

  此外,《土地规划》中提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紧密联系和合作,实现基础设施、物流用地、仓储用地的共享,并将加强深港合作,探索港深边界土地共同开发利用模式。在深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强调了土地区域合作,尤其是港深边界土地的合作开发与利用。

  为解决生态用地承载力的瓶颈,深圳还将市界外的生态用地与辖区内的生态用地贯通,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深圳将通过财政转移等形式,参与周边城市生态用地的保护,分享生态用地的成果,共建生态文明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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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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