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溧阳采访,记者了解到一个在其它地方没有听说过的做法:这里的土地流转期限特别长,都在30年以上,最长50年。更令人惊奇的是,租金都是一次性付清。如该市最早大规模租赁土地搞山区开发的天目湖玉枝特种茶果园艺场董事长濮爱玉,2001年租赁600亩土地,年租金20元/亩,租金一次性付清。全市投资山区开发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家沈祖富,2005年创办天目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租赁荒山4万亩,栽植珍稀白茶和特种水果,也是一次性付清30年租金,农户户均得到租金超过10万元,最多达47万元。几位老板和农业部门领导说,当地土地流转都采用这种模式。
采访中发现,老板、农民、村干部都青睐这种租赁期超长、一次性付清的模式。濮爱玉说,如果租金一年一付,今后茶园、果园效益好了,难免有人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要求提高租金。现在一次性把今后50年的租金付清了,虽说资金压力、利息损失很大,但是可以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多花点钱消除麻烦值得。农民觉得,这些山地自己无力开发,既然租出去当然是长期好,一下子得到那么多钱,可以用来投资。村干部自然更乐意,土地流转成功,无论是上级考核土地流转、招商引资还是高效农业,都算一项政绩。
三方皆大欢喜,而且完全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三原则,这种做法似乎无可挑剔。然而,当记者就此请教农业部门的专家领导时,听到的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这样的做法有后遗症,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专家们认为,土地租赁期限过短,经营者容易搞短期行业和掠夺式经营,但过长又会损害农民利益。50年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谁都没法预见。农民往往图眼前利益,钱到手里才算钱,原来没有什么效益的山地一下子能得到一大笔租金,真像天上掉下个金元宝,高兴都来不及。但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科技的发展,土地经营效益有可能大幅提升。那时,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就会心态失衡,以至出现社会问题。此外,农民得到一大笔钱,如果不善持家,吃光用光,或者投资失误赔掉了,随着年龄增大,工作找不到,将来靠什么生存?
一位熟悉内情的行家还透露,村干部支持这种明显不利农民的做法除了追求政绩,还有利可图。工商资本大规模租赁土地,一般不愿意跟一家一户农民打交道,一来工作量太大,二来怕日后农民反悔闹事。而农民也怕一家一户跟企业谈价格容易吃亏,因而都是村里出面谈判统一签约,租金付给村里再转交农户,成交后村里可以拿一笔提成。另外,农民承包合同上的面积一般比实际面积要大,村里可以从中赚一笔差价。几十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前任用后任的钱,村干部自然很乐意。
那么,土地流转究竟怎么做比较妥当呢?扬州市农工办领导认为,可根据种植品种确定合理的租赁年限,种植粮食、蔬菜的5—10年,种植果品、茶叶、花卉苗木的年限长一点,但最长也不能超过30年。农工部门还提出一个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供基层各地参考。张家港市的做法则是要求土地流转价格与物价上涨挂钩,每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或者采用每年交多少斤粮食的方法,土地流转收益随粮价上涨水涨船高。
然而,对于农民利益受损的说法,老板、大户们并不认同。濮爱玉说,当初我以20元/亩的价格租赁土地,经过几年大规模的投资开发,现在茶园、果园亩均效益普遍达到2万元。初看起来农民吃了大亏,实际不是这样。因为普通农民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技术、人才、品种、加工、品牌、市场等难题也无力解决,如果不流转出来,可能连20元都赚不到。农民流转土地除了租金收入外,更多的是其它收益。很多农民来园艺场务工,最多时有1000多个采茶工,今年发工资就超过160万元。农民挣了钱还学了技术,开始他们给果树套袋一天套不了400个,现在可以套4000个,很多套袋工、修剪工、采茶工被外地高薪聘请。还有农民学了技术后自己回去种,收获后交给我们统一销售,效益成倍提高。天目湖生态园也吸收了很多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到园区务工,每个男劳力年工资不低于1.3万元,女劳力不低于0.8万元。从这个角度看,双方是个利益共同体,投资者固然赚了大钱,但农民也跟着增加了很多收入。
采访中,有人还提出这样一个担忧:很多老板租赁土地后,投入大量资金,引进高档品种,还建了设施搞观光农业。将来合同到期,农民要收回经营权,老板要求农民给补偿,农民不肯怎么办?专家们认为,目前各地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和高效农业的积极性很高,为了吸引投资,基层干部往往重投资方利益,对农民利益保护不够,重眼前利益,对今后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关注不够。有关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引导,防止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隐患。
本报记者 邹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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