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追踪报道的北京“土地流转第一案”和海淀区南安河村600村民告村委会违法出租2000亩土地案,上周双双由市一中院和海淀法院山后法庭作出终审和一审判决。原告农民均败诉。
海淀区周家巷村的108位村民,以该村村委会诱骗村民签订有效期为10年的土地流转合同,将村民人均1.3亩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经营侵犯了农民利益为由,起诉周家巷村村委会。村民们请求法院判令该流转合同无效,并将人均1.3亩土地交由村民承包经营。成为土地流转新政推出后,北京法院受理的首起土地流转纠纷案。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部分村民在原流转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时要求收回流转的土地,有违诚信公平,也会伤及已经通过原有土地流转关系所获得的收益,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村民上诉后,市一中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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