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 王进
2008年10月,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打开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大门。当时正值中国经济高位运行,半年后,金融危机从潜伏到放大,人们在四处寻找复苏经济的良方而不得要领,政府加大各类投资短期内亦难以奏效。笔者认为,被人们忽视的土地市场化应该是应对金融危机的一张好牌。
四川省崇州市率先给农民核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温岭市箬横镇进一步完善土地服务中心……全国各地陆陆续续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从总体上来看,其力度和成效并不明显,应对危机还需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重拳出击。
让土地使用权成为货币
关于增加国民财富、刺激内需的办法各有不同。有人建议将外汇分给百姓,有人赞同将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给民众,但笔者认为,外汇分给老百姓,人们只能到国外消费,带动的是外需而不是内需;而国有企业股票的分配面临着巨大的政策和制度障碍。在可操作层面,落实和推进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才是当前解决之道。
随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放开,土地市场化的落实本身就会产生巨大内需。如果中国有约21亿亩耕地、19亿亩的荒山湖泊可以市场化,以每亩土地流转费用为2-4万元来计算,将形成80万亿-160万亿的财富,这将是一笔足够带动中国经济复苏和高速成长20年的持久消费动力。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惠及中国绝大部分人口,它包括广大的农村人口和部分城市居民。假设1个有4口人的农村家庭,按人均1亩地计算,家庭4亩地进入市场,家庭财富就会增长16万元,这个家庭就可以流转出土地,拿着现金到县城买房、做生意或从事其他第二三产业。届时,中小城市的房地产业将最先振兴,相关的家居、建材、装饰、家电等行业也会慢慢繁荣,民间投资更加活跃,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就有了保证。
内需的增长取决于居民的总体收入提升、消费和储蓄观念的改变、居民拥有财富的增长等因素。从目前来看,其他因素都可能导致内需下滑,只有土地市场化才是唯一能够快速刺激内需、保持增长的措施。首先,它让中国85%的中低收入家庭财富大量增加,他们需求覆盖面广、量大;第二,我国的潜在消费需求大多集中在刚刚满足基本消费的中低收入家庭,他们有着强烈的住房、交通工具、电器等消费愿望,一旦土地使用权可以转化为货币,便可迅速实现消费;第三,一旦政策落实,土地使用权真正掌握在个人手里时,土地会迅速进行流转,对内需刺激迅速而有力。它还在刺激农村综合投资的同时,也可缓解经济危机之急。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已经启动,但动力不足,主要受制于几个方面。第一,新土地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出台,但是对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实施细则尚未推进,在一些地方,经营权流转无法落实,流于表面;第二,人们不拥有土地使用的主导权,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者缺位往往导致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第三,配套土地流转的政府规划、手续、税收政策等监管和服务还不完善,影响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
笔者认为,市场化的土地可以囊括到所有的国家土地资源,包括农村耕地、工业用地、城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荒山、湖泊等,惠及广大农村人口和部分城镇人口。影响土地流转的核心因素是这些土地资源没有落实到个人或者企业法人,权责不清晰。农民一旦被告知个人可主导这块土地,并且可自由交易时,土地交易市场会迅速形成,土地流转将迅速转化为货币,土地资源将得到优化配置、合理流动。
实际上,在土地使用权可以被自由交易、抵押、入股的情况下,国家已经赋予了土地使用权与产权类似的市场身份。如果把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实推进,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将成为内需增长、经济复苏的一次有效行动。
市场化弊端完全可控
随着配套的财政、税收、监管等政策的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推进将形成公民、社会、国家多赢的局面,人们所担心的种种弊端是完全可以控制和规避的。
首先,土地市场化是否会造成农村耕地面积减少,产生粮食安全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有两个措施可以控制现有耕地面积,而且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减少现有耕地大面积抛荒。一方面,政府在宏观调控上要对土地区划和土地用途有强制性的规划,对于土地用途的转换,特别是农业用地向其它用途转化必须服从事前强制性土地区划;另外,税收是调节不同功能用地的手段,政府针对农业、工业、商业、抛荒和居民住宅等用地的使用权征收不同的税率,对农林牧等用地通常以财政补贴,以鼓励农业用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奖励荒地转向农业用地,重额征收农业用地转工商业用地,以此来进行各个版块的调配,实现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
其次,有人认为土地市场化将加速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对城市环境、就业、生活等各方面造成负担。其实,城市化进程不是因为土地市场化而兴起的,也不会因为土地市场化而加速。从目前城市化进程来看,农村人口已经有大量流向城市,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即使土地不进行市场化他们也会进入城市寻求生存和发展空间;另外,土地市场化并不意味农业人口骤减,即使启动大规模的土地集中经营也需要聘用农民进行生产,而且农村工业用地的开发也将吸纳部分农村劳动力就近工作;最后,当农民完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拥有了一定的财富,他们将会就近选择小县城安家和投资,反而带动中小城市和乡镇的发展,从而减轻大城市压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有人担心土地市场化将产生很多赤贫阶层,他们将群居在城市边缘形成大批的贫民窟。事实上,在我国城市中和城市边缘已经散居和群居了类似的贫民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从事着城市中脏、乱、差、重、险、苦、贱的工作,收入低微。尽管如此,他们也不愿回到农村依靠几亩地生存,即使城市没有生存空间,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年轻人,宁愿选择在城里寻找机会,也不愿面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笔者以为,土地市场化将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他们的财富,他们转让出土地可以在城市里过稍微体面的生活,贫民窟或许能有所减少,贫富差距将缩小,农村中产阶层或将形成。
第四,政府收入不会减少。当前,虽然政府从土地征用和市场化运作中获得大量财政收入,但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衰落,百姓收入却不见增长;相反,如果集体和国有的土地使用和经营权属于老百姓,百姓从使用权流转经营中获得收益,政府从经营权流转和经营中获得税收,同样可以获得同等财政收入,而且,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这种税收是可持续的增长的。另外,新增设的土地和附设的财产税将为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
第五,土地市场化是否会削弱国家对土地公共资源的把控能力,影响国家土地征用?有人担心土地使用权掌握在个人或法人手里,个人恶意抬高地价或是拒绝征收会给国家征地带来阻碍。而笔者认为,以往国家对农民耕地、城市居民住宅用地、集体土地的征用所采取的补偿机制并不完善,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是将国家公共用途征地纳入市场化轨道,其价格由市场机制来决定,至于扰乱国家建设的不恰当行为完全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法律来规避,因而不会对国家公共建设造成影响。 (记者李凤桃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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