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建议追究骗购经济适用房者刑事责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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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人大代表建议追究骗购经济适用房者刑事责任
2010年06月03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深圳6月3日(郑小红 刘洋)近期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丑闻爆出,引起社会公愤,深圳人大代表黄翔建议追究骗购经济适用房者刑事责任,打击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

  正在此间举行的深圳五届人大代表大会上,代表黄翔建议,针对骗购经济适用房案件,深圳有关部门应该建立联合专案组,追究骗购者的刑事责任,责令骗购人退回房产或补足市场差价,并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等。

  黄翔代表的建议认为,政府规划出专门的地块,拿出一大笔资金,建设经济适用房,再以大大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初衷是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而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使得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同时,还造成公共财产的巨大损失。

  黄翔代表呼吁成立由住房建设部门牵头,公安、金融、工商、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专案组,对市民举报的线索进行核实和调查,还原涉嫌骗购者的财产状况。经查实以提供虚假财产状况信息取得经济适用房的,移交检察机关以诈骗公共财产罪追究骗购者的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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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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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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