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缘何遭冷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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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缘何遭冷遇
2010年05月24日 14:30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刚刚结束的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经济适用房选房中,竟然有816套经济适用房无人认购。据了解,此次纳入分配范围的共有1567套房屋,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共有3029户,供小于求,按照道理应该没有剩余,为何认购率却如此之低?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建的经济适用房,成了“滞销货”,受到冷遇,确实发人深思。细细分析原因,不排除有个别家庭是因为经济适用房位置不好等情况弃购,但大部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最终不得不放弃的主要原因却是房款。记者曾经采访过一些低收入家庭,他们认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与商品房相比确实优惠不少,但是一次性拿出十余万购房款已超出了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乌鲁木齐市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含700元)、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此,一位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和面积,购房者需一次性交清从9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全额房款,对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来说确实难度较大,使购房者望房却步。

  在4月底进行的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房认购现场,符合认购条件的市民田东最终在经济适用房认购手续单上填写了“放弃”,他说:“想要,但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虽然年初公布的《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写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没有哪家银行愿意为田东这类低收入群体提供贷款业务,因为低收入家庭月供能力有限,银行存在放贷风险。

  经济适用住房的诞生本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但目前面临的却是“政府建好了房子,群众买不起”的尴尬局面。可以说,政府部门对住房困难群体制定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和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出现的新情况,作为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究竟如何才能做到惠泽百姓,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针对经济适用房的“滞销”问题认真调研、对症下药。比如,研究低收入家庭他们的需求和实际支付能力到底在什么程度,出台政策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等等,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难题。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乌鲁木齐市将尝试推出经济适用房租售结合的方式,作为衔接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的保障房形式,对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通过经济适用房租赁的方式来保障,以实现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措施,并积极探索经济适用房分期付款以及政府提供政策帮助融资等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资金问题,同时提高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以满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使保障房真正惠及于民。记者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低收入家庭将最终会圆了住房梦。  (记者陈晓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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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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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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