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新政怪招迭出 业内称“认贷又认房”执行难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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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新政怪招迭出 业内称“认贷又认房”执行难
2010年05月21日 11:29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省20万元,竟然假离婚

  近日,一网友在南京某网上论坛发帖称,最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为了规避二套房新政和爱人假离婚,后请一名银行信贷员代为算账后,竟然下了假离婚的决心——一套总价200万元的房产,如果首付五成,贷款20年,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可以省下20万元。

  该网友详细列出了计算明细:如果购买上述房产作为首套房,首付达到五成,利率打85折肯定没问题,这么一来每月还款金额为6627.21元,20年还款总额共计1590530.33元。可如果该房产被认定为二套房,利率就得上浮10%,每月的还款金额就达到7473.4元,20年还款总额高达1793616.89元,二者相差超过20万元。这一数目对于许多普通家庭来说,还是非常有诱惑力的。

  不仅仅是假离婚,记者发现,还有的购房者通过开具“单身证明”,或者同时购买两套以上房产,在不同的银行申请房贷等办法来规避新政,这些“招数”的目的都一样,即避开征信系统的“法眼”。

  审查二套房,目前还是靠“认贷”

  记者就此询问了某大型国有银行江苏分行相关人士。该人士称,目前银行认定二套房,主要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购房者此前的贷款记录,有过贷款记录,才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可能有人通过避开征信系统“法眼”,违规操作侥幸得手。

  如夫妻二人此前只有其中一人贷过款,离婚后,另一人再去申请房贷,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首套房;同时在数家银行申请房贷,由于征信系统中还查询不到购房者的贷款记录,也可能蒙混过关。

  虽然有关部门一再表示,认定二套房,必须“认房又认贷”,但上述银行人士表示,目前银行在操作上还有难度。

  “认房又认贷”难题待破解

  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门人士说,该行在有关房贷执行的内部文件中也曾强调,认定二套房必须“认房又认贷”,但在该条款后明确标注称“操作仍有难度”。主要的原因,就是银行征信系统和房产登记系统还难以联网。

  该人士说,两个系统分属不同的部门管辖,要做到相互兼容,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首先,二者的查询范围就不一样,银行征信系统全国联网,购房者只要有房贷记录,全国各地都可以查到,而各个城市的房产登记系统却不联网,一名购房者在南京买了房,上海的房产登记系统就无法查询。另外,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兼容的技术问题等,都需要得到解决。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尽管目前‘认房又认贷’仍有难度,但这是大势所趋。”上述人士认为,认房又认贷是迟早的事。

  5月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明确表示,住建部和央行、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认定二套房,要既认贷也认房”。据了解,也有外地城市已在起草操作方案,为房产部门和银行共享系统做准备。

   假离婚、开“单身证明” 、一次性买多套房……自4月中旬国务院出台房贷新政以来,少数购房者为规避新政可谓怪招迭出。

  有业内人士称,由于目前银行主要还是通过征信系统来认定二套房,一些规避方法才操作得起来。“认贷又认房”执行难题还有待破解。(记者 李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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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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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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