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申请问题频出 专家建议推出"公租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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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保障房申请问题频出 专家建议推出"公租房"
2010年04月16日 11:2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居者有其屋”是大部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随着深圳房价的日益高涨,保障性住房作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补充手段受的关注度极高。在深圳桃源村三期爆出“豪车门”后,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又受到了极大的质疑。

  对于造假成本太低的现象,有专家称,希望能够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推出一种相对于老百姓私租房的“公租房”,“最好不要出售”。

  由“0”资产引发的质疑

  3月5日,深圳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结束,全市共受理申请8148份,7857个幸运的申请者初审合格,他们的资料随即在市住宅建设局的网站上被公布出来。

  按照规定,街道办的初审是对申请人的基础情况进行审核,如拥有住宅建设用地情况、就业情况等,初审时会进行入户调查。然而,在公示名单上,众多的疑问被市民发现,并提出了质疑。

  福田区梅林街道王某母女,家住福田区金地花园,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0,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0元。

  宝安区周某一家三口,家住西乡公共租赁住房,儿子在深圳国家气候观象台工作,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0元,家庭总收入60300元,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866元,家庭总收入74598元,两年家庭总收入134898元,家庭总资产为0。

  新安街道薛某一家三口,家住宝安区47区美加,夫妻双方都在深圳一家印刷公司工作,儿子在深圳大学读书,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0元,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200元,家庭总资产为0。

  ……

  在本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中,众多的“0”资产让网友们气愤不已。“父母双方都有工作,家庭总资产却为0,难道连手机、简单的家具都没有?”

  据不完全统计,罗湖保障房公示名单2150户左右,至少有69户申报“0”资产;福田公示2660户左右,申报“0”资产的为49户。公示名单显示,在这些申报“0”资产申报者中大多数已婚,有配偶和子女。买一套保障房最低30万元,然而一个简单的事实是:“0”资产的家庭如何来承受最低30万元的保障性住房?

  透过网友的火眼金睛,他们不断发现申请人的问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推出现,在初审通过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栏里,有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海关等。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旗下机构也有人通过申报;申请者中不乏家住豪宅者,还有很多有分红、靠出租房收租的本地居民通过申请。

  “申请者主动退出说明确有其事”

  对于齐齐哈尔驻深办主任石黎东一家来说,申请保障性住房通过初审绝非是幸事。

  据了解,黄贝街道申请号为“SL2010021000037”的石黎东身份为齐齐哈尔市公务员,目前工作关系还在齐齐哈尔,工资由齐齐哈尔发放,但户口已迁入深圳。石黎东向媒体表示,他虽是齐齐哈尔人,但在齐齐哈尔没有房子,更没有在那里分过房子。他填报的“实际居住地”罗湖区碧波花园某栋103室,是齐齐哈尔市政府买的,供驻深办使用,石黎东的工作及其一家人的住宿都在这里。

  石黎东称其工资很低,每个月不到2000元,他的妻子在齐齐哈尔早已退休,基本没有收入,目前一家三口的生活全靠这点收入。

  令人吃惊的是,石黎东的儿子目前在法国自费留学,尽管“儿子学习成绩较好,学校给他补助一半生活费”,但每年石黎东都要为儿子支付一定的留学生活费用。然而,石黎东在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中,家庭总资产却为“0”。

  在引起媒体集中关注后,石黎东一家退出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其妻子赵某表示,“这阵子我们焦头烂额,实在顶不住压力,所以选择退出。”

  石黎东事件之后,有评论认为,“申请者主动退出说明确有其事”。

  在申请公示后,选择主动退出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并非石黎冬一家。宝安石岩街道,此前备受关注的某公司法人也主动退出;光明新区,有一户原本作为“单亲家庭”的申请者因为是离异无孩不符合单身申请条件而主动退出。

  申请者资料公示原本应该在10日结束,随即转入各区级建设局。但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些档案仍未到区级建设局。“由于初审公示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反响,复审工作推迟了,现在市局要针对媒体和群众的一些质疑召开协调会,征求初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初审资料公布的同时,各区建设局的投诉电话一同公布,以便于市民对于申请者进行投诉。虽然网上和媒体的质疑声很大,但实际上电话投诉并不多。

  罗湖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共收到了5份投诉,问题集中在投诉申请人已有房产。“经核实,申请人确实有三分之一产权,于是发出通知对此进行了处理”。福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有9户投诉已转到街道办进行处理;宝安收到了3个投诉,但据称“应该不止这么多”;而南山区住建局新闻发言人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名参加并通过了桃源村三期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市民告诉记者,其实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问题根本不止这么多,大多数的申请者都会根据政策来造假,转移财产、房产等太容易了。

  “造假成本低,谁都会冒着风险干”

  早在4月7日,市住宅建设局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公示结果目前只是初审阶段,在复审阶段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一一核查,对隐藏资产或谎报资产者一经查出将会进行相应惩罚。

  市民刘先生表示,其实只按照公布的资料一一核查,根本不存在查不到的问题,问题在于政府部门用不用心去核查。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在网络上已被网友举报出的申请人资料,依然没有受到核查。

  “很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也让工作人员模棱两可,如宝安有人举报一名申请人是某公司法人,实际上在街道办或区建设局并不能核实该申请人的资产,但申请保障性住房并没有硬性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不能申请;再如,有一些当地低收入家庭确实很穷,他们在填写申请时就是随便填了资产为“0”,当我们去核查时发现虽然资产不是“0”,但也并未超过规定要求的数目”。宝安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说。

  迷雾重重的保障房初审公示遭到市人大代表吴立民和杨剑昌的激烈炮轰:“造假成本低,谁都会冒着风险干!”

  根据相关条例,申请家庭在申请或轮候过程中隐瞒或虚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等状况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或取消轮候资格,将其从轮候册中删除,并予以警告,申请家庭在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申请家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承购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等。

  在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贺倩明看来,对于造假成本,应该可以更高:“这其中有3个层面,首先申请者跟政府部门之间有一个合同关系,对合同中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可以有一个约定,这个约定应该很重,赔偿责任最好能够在合同中量化,包括违约金、可对信用状况进行不良记录等。”

  其次,贺倩明认为还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民事责任,“如果申请者伪造身份、背景等资料,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处罚,但现在没有这么做”。

  第三是刑事责任。“对于一些情节特别严重、恶劣的,不排除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益驱动是根本的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有这么多保障性住房申请造假?一名未能通过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周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现在深圳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跟商品房没有太大区别,购买之后能租可以卖,可以从中获益。“利益驱动是根本原因”。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称,保障性住房申请初审公示出现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症结在于制度。“深圳的保障性住房采取了双轨制合一的路线,政府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捆绑到一起。对于公共非商品性质的保障性住房能够售卖,而在完全市场化的商品房里又出现了政府具有保障性性质的限价房、双限房等,且这两者在位置、设施等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这就给人留下了无限空间”。

  深圳临近香港,香港的房价涨得比深圳更惊人,但与深圳相比,政府的公屋制度就要透明、公开得多。

  “与深圳不同,香港是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完全分开来、独立的,政府公屋的规模和风格、条件都非常一般,不可能出现像深圳这样用豪宅来做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身为港人但长期对深圳房地产市场、政策有专业研究的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李耀智说,在香港,申请公屋需要论条件排队,申请居屋需要抽签,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公开、透明。

  李耀智说,在香港,隐瞒资产、弄虚作假申请公屋、居屋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被查,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理,后果严重的,不排除要负刑事责任,政府方面有一个专门的房屋处会对此进行管理。

  “双轨制合一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现象,表面上看很科学,但在实际操作中就发现很多东西执行不下去,出现了很多问题,政府也没有能力解决。这说明过渡性的制度生命力有限,必须要改变这个局面,让市场做市场的房,政府做政府的房。政府不去做这样有猫腻的房,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现在,政府似乎没有想要结束目前的局面。”宋丁说。

  如何让保障性住房彻底阳光化?

  宋丁认为,希望能够对制度进行改革,政府对暂时没有能力购买房子的人,推出一种相对于老百姓私租房的“公租房”,做一种过渡性的保障,目前可以通过收购小产权房来解决房源问题。“我觉得公租房是政府统一提供的解决低收或特殊人才的住房,个人认为最好是不要出售,因为出售的话就会出现目前大家看到的造假等问题”。

  记者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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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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