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是某楼盘开盘选房的日子,但是由于现场公布的价格比购房者缴纳意向金时的价格高出3000元,购房者指责开发商坐地抬价。
开盘当天 房价涨了3000
事发的小区位于朝阳北路五里桥路口西北角,昨天开盘的是该小区二期的6号楼和7号楼,约800户。分别为层高4.75米和5.48米的loft(泛指那些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户型。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售楼处时,一层的大厅内坐满了购房者。现场除了保安和警察,未看到销售人员的身影。
本月3日,开发商开始接受购房者排号。已缴纳2万元定金、准备购买4.75米loft户型的张明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初在看房和确定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给出的房价都是2万元/平方米,而且缴纳2万定金可抵4万元购房款。
同时,购房者向记者出示了当时交付定金时,销售人员手写了标有售楼价格的户型图。
“今天6点多来选房时却被告知房价涨了3000元,变成了23000元/平方米,而2万定金也只能抵25000元购房款,这显然是欺诈。”张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层高为5.48米的loft户型同样“涨价”3000元,均价由23500变为26500元/平方米。
反复沟通后 开发商允诺“优惠”不变
前来选房的大部分购房者,都是在赶到售楼处时被告知房屋均价有了变化。昨天下午1时40分许,购房者代表姚女士在大厅内宣读了一份由购房者共同起草的声明,要求开发商维持当初口头承诺价格,并尽快开盘选房。
随后在场的购房者同开发商始终达不成一致,部分购房者与开发商一位黄姓负责人在办公室内进行反复沟通,并要求其写下书面声明,维持楼盘“原价”。
在经过近1小时的激烈争论后,该黄姓负责人表示购房者享受的2万抵4万元的优惠政策不变,但是最终房价尚不能确定。
开发商说法
可以在付款时打折 但房价“不让步”
今天上午,该楼盘负责对外宣传的金先生表示,开发商方面昨天已就价格同购房者达成了一致。
金先生称,目前开发商在优惠幅度上做出了很大让步,除2万抵4万以外,开发商方面还给出了“全款92.5折”、按揭“95.5折”的优惠措施,但是价格仍以昨天公布的为准。
“当初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代表开发商,今天我们打算重新开盘。”金先生说。
律师观点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振祖律师对此分析说,在这个案例中,销售员代表了开发商的立场,因此销售员是个关键点。
张律师表示,在购房人手中又留有销售员署名经办的户型图,图上注明了开发商当时给出的价格和销售员关于房屋总价的计算,加上购房者手中还持有2万元定金的收据,这些要素结合起来,可以认定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
因此,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价格卖房,如果后者擅自提高价格就属于违约,购房人可以拿这些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 李一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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