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上海“楼脆脆”案六名责任人2月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过堂”,经审理后,该案于昨天下午作出了一审宣判,六被告均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项目负责人秦永林、众欣公司董事长张耀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工程安全、防火负责人夏建刚,负责开挖土方的张耀雄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二标段项目经理陆卫英、工程总监理乔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六名被告在“莲花河畔景苑”工程项目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履行、不能正确履行或者消极履行各自的职责义务,最终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据此,认为六名被告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属情节特别恶劣。不过,鉴于六名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另外两名关键人物——梅都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和闵行区梅陇镇原“镇长助理”阙敬德将另案处理。(记者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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