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三大制度不配套 物业税短期难以开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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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表示三大制度不配套 物业税短期难以开征
2010年02月04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酝酿多时的物业税风声再起,日前有消息称物业税有可能在近期开征。对此,专家表示,中国的一些相关制度仍未配套,物业税短期内尚难以开征。

  物业税也称房产税,其实在中国一直都有房产税,只不过征收的对象是营利项目。近期,争论的焦点为是否应该对百姓自住的房屋征收。专家表示,如果要开征物业税,首先要解决的是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的重复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称,百姓在买房时,房款的20%到30%左右是以土地出让金形式一次性交给国家。如果再交物业税,有可能使一块地,百姓要交两份费用。

  专家还表示,如果要开征物业税,作为征税依据的房产评估相当重要。但目前,中国的房产评估制度还不完善。朱青表示,税务部门没这个力量,如果交给中介,不能保证公平。

  此外,物业税的开征还要有征收制度的保证。目前,普通人的征税主要有单位代收代交,国人还没形成自觉交税的习惯。专家认为,只有税务部门建议了相应的征税体系,通过法律帮助百姓养成自觉纳税的习惯,开征物业税才能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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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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