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比“捂”功 有楼盘捂五年房价上涨超三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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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比“捂”功 有楼盘捂五年房价上涨超三倍
2010年02月02日 09: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6年9月结构封顶,2007年3月竣工,至今却不对外销售。这个“传奇”故事,发生在上海一个叫“中星美华村”的楼盘项目。

  中国证券报记者实地走访了“中星美华村”,该小区位于长宁区中山西路1350号,小区的主干道已经铺成,立面已装修好,但景观湖及绿化尚未进行整修,只有少数工人进出,大楼出入口也无人看守。

  “中星美华村”所处的地段被称为上海的“金虹桥板块”,随着大虹桥概念逐渐清晰,该区域房价一路上涨。2006年,该地段的高档商品房均价约2万元/平方米,如今一般商品房均价也已达到2.5万元/平方米。

  “中星美华村”一名工作人员说,项目要到今年年中才对外出售,单价预计要五六万元。按此计算,“捂”了3年,其身价实际上已经翻番。

  无独有偶,上海闸北区不夜城板块的时代欧洲公寓“捂”了5年之久。该项目由上海瑞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2003年动工,2004年底主体工程完成。按照常规,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发权一年以内就要达到预售标准,拿到预售许可后就要对外销售。

  然而5年过去了,时代欧洲公寓却从来没有对外销售。而5年间,周边楼盘的价格已经从2004年的每平米9000元涨到了目前的每平米28000元。

  在上海,部分楼盘项目的建设施工周期过长并非个案,有些甚至长得离谱。从开工到开盘开发期超过5年的屡见不鲜,甚至有超过7年开而不售的。

  上海有很多项目名义上早已开工,但开工后长时间没有快速推进达到预售,有些项目开工只是挖个坑、打个桩,放上几年晒太阳,其实就是在“捂地”,“醉翁”之意不在开发楼盘,而在转手倒地牟取暴利。

  针对类似的“囤地”行为,国家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使用权。可在上海,囤地五六年不开发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楼盘已封顶,但外立面工程一直拖延,延缓施工速度推迟办理预售证的时间。有的虽然已有预售证、对外也表示在售,但暗中“封盘”,声称已被预定,无房可售。

  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介绍,“捂盘惜售”的手段主要有三种:达到预售条件,却迟迟不去办预售许可证;分几批办预售许可证,分几批推盘;拿到了预售许可证,却没有在规定的15天之内开盘。

  他表示,虽然土地出让和开工的相关文件对开工投资比例有一定要求,但并不详细和明确,至于预售时间,更没有涉及。

  “商业行为很微妙,捂盘、捂地很难界定和防范。现阶段,房价涨得这么高,少见哪个楼盘因为捂盘被政府强制收盘,也少见哪块地因为‘晒太阳’太久被强制收归政府的。”薛建雄说,“政府没有规定建到什么程度就得卖,所以也没有罚的依据。”

  上海市政协委员江宪认为,“捂盘惜售”已然成为楼市常态,而居高不下的房价与“捂盘惜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关于打击捂盘、囤地的规定,但是一到执行环节就往往变了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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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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