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迪拜债务危机再起波澜,继主权投资机构迪拜世界集团暂缓偿债之后,迪拜控股再次面临债务违约的境况。
自11月25日,迪拜政府申请暂停政府控股公司迪拜世界集团的部分外债偿还,这场始于中东地区的还债危机备受国际投资者关注。迪拜楼市“地震”,对中国经济有何警示,影响几何?12月7日,在和讯网的有关研讨会上,三位经济学家针对迪拜楼市“地震”的进一步演变做了分析。
迪拜不是第二波危机
“迪拜危机是金融危机的延续,但并不是第二波金融危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认为,迪拜的问题主要是现金流出现问题,而不是资不抵债。与当初雷曼兄弟破产最不一样的地方是,迪拜没有那么多杠杆化发散金融风险的渠道。
黄益平称,金融危机最糟糕的阶段已经过去了,但它会有后续发展,因此,迪拜危机是此次金融危机的一个延续。
中央财大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赞成这样的看法。郭田勇指出,没有全球金融危机也不会有迪拜的危机。正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西方国家的消费能力普遍下降、资本流动也出现明显变化,使迪拜楼市变得疲弱,造成了资金链的断裂。
“相对于主震来讲,迪拜是一次余震,它的冲击力不会有金融危机那么大。”郭田勇认为,迪拜事件只存在纵向传导的影响,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方的经营会出现问题。
而在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综合研究室主任王海峰看来,迪拜事件可以看作是全球经济复苏中又一次债务危机,相对来讲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因为它的地域性特点不会引发一连串的危机。
不过,王海峰也提醒,换一个角度看,迪拜楼市的危机可能反映出全球经济复苏中危机的释放,冲击最大的那一波已经过去了,但一些余震还会发生。
中国需注意楼市泡沫
针对迪拜债务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郭田勇提醒,需反思的是,中国所谓的“筑巢引凤”式的发展模式是不是具有可持续性?
他认为,走城市化这条路,简单依靠贸易收入来获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不现实的,中国需要保证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发展工业化,因为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总不能在一片沙漠中盖出海市蜃楼。
迪拜的发展模式对中国房地产业,包括地方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一个警示。在收入没有增加的前提下,房地产价格却持续上行,就像在沙漠里盖高楼,存在基础不稳的情况。
黄益平也认为,迪拜危机对我们影响不大,但所带来的启示非常重要。仔细观察,中国经济模式和迪拜经济模式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很多人认为中国创造了奇迹,迪拜也创造了很多奇迹,在一片沙漠上建成现代化的金融中心和现代化的旅游市场,这确实是令人比较赞赏的。
中国经济也是一样,具体做起来,两个模式的奇迹最根本的支持就是靠投资,投资在迪拜和在中国都造就了奇迹,迪拜出了问题,我们有没有风险?
近期,财政部发文,要求紧急叫停地方政府通过银行和信托公司,靠发行信托凭证对公众直接融资进入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多样,紧急叫停的项目中是不是出现负债率过高的情况值得密切关注。
“至少要把融资中杠杆变低一点,一些风险大的模式不能再操作,这样可使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或者缓解。”郭田勇认为,财政部发文大概就是上面所提到的用意。
王海峰提出,迪拜事件对未来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的警示还是通胀问题,在经济信心初步恢复的情况下,流动性比较充裕,而且政府又在持续的增加国内和国外的开支,因此应该警惕房价高企拉动通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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