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要争得当地90%业主同意才能启动,拆迁补偿方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才能动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昨日在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时表示,旧城改造要多征求当地业主意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昨日介绍,广州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牵头起草制定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以及三个配套子文件《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旧城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即将出台。
按照新规定,在旧城更新改造工作中,广州将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对旧城更新改造范围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改造奖励、搬迁奖励,使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获得的综合拆迁补偿标准与同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均价基本相当。
谢晓丹举例指出,以前按照评估价补偿,老城区的旧房子一般只能补到5000-6000元/平方米,这种补偿不可能在同地段买到二手房,“所以我们现在要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加一个奖励,不是由政府奖励,而是由拆迁业主来奖励,使补偿可以让被拆迁户买到周边地区的普通商品房。”
谢晓丹还强调,今后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要尊重业主意见,推行旧城更新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要开展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同意,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90%以上,方可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2/3以上,方进入实施改造阶段。
在谈到旧城改造问题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直言:“广州旧城改造的本意是要抽疏人口,但现在感觉改造后越来越密了,盖了好多高楼。我到苏州、扬州,就感觉这些城市密度控制得很好,但回到广州直摇头。”他希望广州研究一下怎么抽疏老城区人口的问题。
旧城改造征询制度
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同意,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90%以上,方可启动改造
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2/3以上,方进入实施改造阶段。
(记者 王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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