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2005年建成,到了2009年,却仍然没拿到政府部门的任何批文。换句话说,这栋18层高的大楼,已经非法存在了4年之久。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这块紧挨着四期红线用地的“工业用地”,原有业主为龙华经济发展总公司,尽管中间发展商大新城与龙华经济发展总公司之间双方已经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证,但土地的性质依然没变,仍然为“工业用地”,也就是说,在这块土地上建成的所有建筑的性质,就只能是违法建筑。
一方面,是真真切切的违法建筑性质,另一方面,却在等待着政府给自己的“违法建筑”合法化。从采访中,记者明显感受到,开发商其实在开发之初已经很清楚,自己正在建的这栋大楼,按照当时的规定,是拿不到任何报建手续的,但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
“黄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句话,其实已经揭开了问题的答案。“大家都是这么做的”。2004年建的没有手续的房子,是没办法按‘老两规’算作历史遗留问题。只能等待政府出台新的规定,来将自己的违规房子扶正。2009年5月,深圳市人大出台了‘新两规’。开发商的等待似乎又有了希望。
看来,如何防止钻政策空子,已经成为深圳处理好违法建筑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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