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安置在“黑房”
得月补贴79.52元
现寄居在重庆渝北两路的王新声大爷说,他是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1992年取得了万盛区万新路一套公房的使用权。2007年,该房拆迁,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以下简称房管所)重新为他安置了一套房。王大爷发现房子不仅条件很差,且无任何审批手续,便不愿意去。
经过数次交涉,2007年6月,王大爷与房管所达成协议:房管所每月补贴他100元用于过渡租房,但要扣除原住公房的租金20.48元/月,每月实得补贴79.52元,直到房管所为其提供固定安置房止。随后,区房管所将2008年12月之前的补贴款一次性给了他。
“79元,哪里能租到房子嘛?我又只有一点退休金。”王大爷便寄居到渝北区两路的一个亲戚家。
“我住在渝北两路,先花4元坐公交车到南坪汽车站,再买35元的车票到万盛。就这样一个来回,我就得花80多元车费,却只能领到79元补贴。如果途中稍有不顺,一天不能走一个来回,还得住宾馆和吃饭。”
王大爷多次和房管所沟通,但房管所坚持要他每月亲自去领。王大爷也犟起不答应。如今,大半年过去了,王大爷一分补贴也未领到。
9月18日下午,在万盛区房管所记者见到所长王世明。
他承认给王新声安置的是“黑房”。“那间‘灰房’是仓库改建的,确实没有经过审批。” 记者:“可不可以人性化一点,让他办张银行卡,每月定期转账?” 王世明:“不行,我们集体研究的。”
房管局有了处理意见
老人不是很满意
昨日,万盛区房管局经过研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1.王新声于2007年6月5日与万盛区房管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效,继续执行,补贴方式由原来的“亲自上门”领取,改为王新声本人到银行办张卡,房管所每月将79元补贴汇在他的卡上。另外,今年所欠的9个月补贴,现在一次性付清;2.王新声本人因为此事,曾三次乘车到万盛。为此,该局将补贴他车费共计240多元;3.房管所继续为他寻找房源,直至将他安置为止。
对于该处理意见,王新声老人表示安置房上没有具体时间,“万一他们一直拖我怎么办?每月仅给我79元补贴,大家都晓得79元根本租不到房子,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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