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许多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大举进军房地产业,不断攻城略地,所向披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城市成交总价排行前10名的高价地块中,60%由有国资背景的企业获得。国企热衷纵横驰骋于房地产,背后必然有难以言说的缘由,或者国企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或者出于地方政府利益的需要。但国企如此高价拿地,大举进入房地产业,必然会对市场、对社会、对广大民众产生不良影响。
抬高了房价
在土地成本即地价对房价的影响方面,始终众说纷纭,不仅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争论不休,学者也一直在激烈争论。各方从各自角度出发的争论,不可能达成较为一致的意见,但从经济学成本价格角度出发,垄断竞争产品成本的上涨势必会传导至销售价格,而这实际上已是客观现实。商品房在我国作为垄断竞争产品,其开发利润率还是保持着较高水平。要想维持这一利润率水平,势必要在销售价格上下功夫;另外,由于高地价会形成高房价预期,频频出现的地王会对周边地价、房价起示范效应,有可能导致房价上涨由核心地区向周边地区扩散,典型的就是北京“新地王”周边的通州,原来数个向中等或偏下收入人群提供的楼盘,每平方米房价都上涨了2000元左右。此外,地王还会导致囤地、捂盘现象重新抬头,再次吹起房地产业泡沫,增加金融和经济危机风险。
国企应让利于民
国企应该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而绝不能是人民利益的瓜分者、掠夺者。国企的社会责任,原本就是要为社会创造公平和价值。而国企在房地产业大手笔拿地的惊人之举,显然与应有的社会责任背道而驰。高房价是绝大多数国人心中无可奈何的痛,地王所创造的高房价,无疑会使许多买房难者雪上加霜。国企拿着国有资产不去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而去追逐地王推高房价,不但没有让利于民,反而与民争利,这种举动当然要为广大民众所质疑。
就像中房协秘书长朱中一所说那样:“房地产行业只有真正树立社会的良心形象,才能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而房地产业良心形象的树立,国企责无旁贷。笔者想强调的是,国企在房地产业中的社会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而言,从措施上来看,应立足国企本身,从国家、地方政府等方面多方着手、多管齐下。
从国企本身来看,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将盈利和促进社会公平统一起来,而不能光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做损人利己的事。不仅要对企业负责,而且要对国家、对社会、对国民负责。国企做大做强,并不是为了与民争利,挤压民营经济以及广大民众的空间,很大意义上是为了企业在国际上形成竞争力,能与国外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相抗衡。那才是国企需要全力以赴的事。
从中央政府的层面来看,相关部门应严格监管金融系统流向以及国企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坚决杜绝信贷资金用于囤地、囤房等违规现象;另外,还需禁止非房地产业为主业的国企涉足房地产,如有涉足,应逐步取缔其房地产开发资格,促使其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从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从地方政府来看,应该从全局的角度出发、从民生角度出发与中央保持一致。在这里,地方政府就应该履行地方政府应有的责任,统筹兼顾解决民生与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两者的关系,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更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企业愈来愈讲究诚信和品牌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愈发显得更加重要。可以想像,一个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是行之不远的。遗憾的是,眼下国企却因社会责任缺位而屡屡为人诟病。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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