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廉租房违规出租,两中介门店关门整顿,政府雷霆出击
日前有媒体报道金沙洲新社区的经适房和廉租房住户违规出租住房,两中介门店涉嫌违规代理有关房屋的租赁业务,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经适房和廉租房的问题的广泛关注,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中介公司的专家,让他们发表对此事的看法。
日前有媒体报道金沙洲新社区的经适房和廉租房住户违规出租住房,两中介门店涉嫌违规代理有关房屋的租赁。
所有中介行要自查违规行为
广州市房地产服务和管理所所长史小明对记者表示,针对经适房和廉租房违规出租一事,他们已紧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并将与市住改办、住建办商讨长效监管机制。中介人士认为,香港对公屋住户两年一次的资产审查以及严厉打击滥用公共资源的措施,值得市有关部门借鉴。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广州正在拟定经适房租赁政策,有望按收入高低区分租金,但也有许多涉及社会监管的问题,如关乎保障资格审核的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等等。
史小明向记者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今年才入住的金沙洲经适房与廉租房属于法律上不能转让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代理有关房屋的租赁,他们将严厉查处违规代理出租的行为。目前政府已勒令涉事的两间中介门店关门整顿,有关中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呈交调查结果,必须详细说明代理了多少套违规出租的房屋并将采取什么整改措施。中介所将按照最终的调查结果与有关公司的整改态度,作出相应的惩罚决定。
此外,广州市中介所也将向全市所有中介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中介行业自查违规代理出租经适房、廉租房的行为,并重申不得代理出租有关房屋的规定。他们近期将有针对性地对经适房、廉租房小区展开地毯式专项检查,检查经适房、廉租房辖区内所有中介公司,看看是否存在违规代理出租有关房屋的行为。
房管局探索保障房长效监管机制
据史小明透露,他们下一步将与“两办”(住改办与住建办)商讨经适房与廉租房的长效监管机制。他认为,政府资源只应该保障有居住困难的人,政府按照申请人当时的经济状况准予有关人士购买经适房或租用廉租房,如居住政府保障房屋的人士经济发生变动,应如实向政府申报。史小明表示,对于虚假申报或提交虚假资料或违规出租有关房屋的人士,应从重处罚,并应在其诚信档案上做出记录。
广东中原项目部总经理黄韬承认,公司有关分行违规代理出租经适房,目前正在进行内部查处。对于有关分行的违规行为,他们接受政府有关的处理。他表示,香港政府对公屋住户的资产两年一审,对居屋进行回购,以确保公众资源不被滥用。黄韬认为,目前广州的经适房业主一般是在过了年限后转手卖掉,若政府对此进行回购,可以确保经适房的循环利用,不必依赖新增经适房的供应来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香港公屋和居屋的退出机制非常完善,值得广州借鉴。
市民可以举报保障房违规行为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索取财物、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为禁止转让和抵押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机构或者行为人处以两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责任人员,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市民举报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购和居住出现的违规行为,可打举报电话:020-83192727,或致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市国土房管局“网上信箱”(www.laho.gov.cn/wsxx/wsxx.jsp)。
他山之石:香港对滥用公屋资源监管严格
目前,香港仍有10万多户家庭正轮候入住公屋。为防止公共资源被滥用,香港特区政府对现有住户每两年审核一次,家庭收入超过一定限额,首先是提高租金,然后再要求腾出公屋,并给予一年的过渡期。为有效执行退出机制,将公屋分配给最需要的家庭,香港特区政府2004年成立“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特遣队”,加强公共住房的退出执行,2006年更名为“善用公屋资源分组”作为房屋署的下属机构。该机构分三个处室,分别从预防、行动、宣传和教育三方面采取行动。
香港对滥用公屋资源的界定包括,一是长期空置公屋,二是转租给他人公屋,三是在公屋中进行不法活动,四是将公屋作为非居住使用,五是虚报资料。发现滥用公屋现象的主要渠道包括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抽查居住情况、居民或公众举报、审查收入或资产时发现等。同时,房屋署公布了热线电话、网站、通讯方式等接受举报。
记者 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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