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或自下而上实现 由重庆试点普及全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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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房改"或自下而上实现 由重庆试点普及全国
2009年09月09日 11:05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本报独家报道《14位专家联名上书建议二次房改》后,二次房改成为社会热点。昨日,联名上书发起人、住宅法专家李明向记者表示,目前“二次房改”建议尚未得到国土部、住建部的官方回应。但日前重庆市政府提出的房改目标,与上书中提出的“三三制”不谋而合,二次房改建议的影响已经初步显现。

  据了解,重庆房改的核心就是政府严控土地出让价格并确定比例: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价不能超出房价的1/6,中低档商品房地价不能超过房价的1/5,高档商品房地价不能超过房价的1/3,别墅另计。用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的说法,就是绝不让“面粉贵过面包”。李明表示,重庆提出的房改目标及框架与其提出的二次房改“三三制”住房制度相契合。

  所谓三三制,即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分别对应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土地价格按照保障房用地、公共住房用地和商品房用地分别进行限定。在李明看来,重庆房改中经济适用房与保障房、中低档商品房与公共住房、高档商品房与商品房可一一对应,特别是提出了中低档商品房这个概念,能够解决“二次房改”中强调的“夹心层”住房问题。

  而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则对于重庆房改十分赞赏:“‘二次房改’就是要从地方开始做,然后再‘自下而上’形成政策,重庆房改有很大示范意义。”

  李稻葵认为,“重庆房改的目标与‘二次房改’的原则一致。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目标定在房价的可支付性上,让老百姓买得起房子,尤其是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二是操作方式,即通过控制地价来控制房价。”

  按重庆房改的目标,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市民将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5到1/3。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

  对重庆房改,李稻葵也提出了自己的两点建议,一是需求方的管理,比如说谁有条件住经适房,必须要管理好。二是政府作为土地供给方,不仅要管土地,也要管建设,要把开发商纳入进来,保证各方的利益、保证质量。

  李稻葵强调,“重庆房改的目标完全有可能实现,二次房改由重庆试点向全国普及,我们现存的住房问题就可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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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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