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事件后续责任追究有了新进展,倒覆楼的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原镇长助理阙敬德涉嫌贪污罪被批捕。(8月19日《新京报》)
之前,已有7名责任人被批捕,包括梅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志琴,还有建筑公司、监理公司的有关责任人,但涉嫌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阙的罪名是“贪污”。按刑法规定,只有掌握公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才是贪污罪的主体,这就等于确认了阙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有关方面称:阙敬德并非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也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是无效的,阙只是事业单位人员。
这是个让舆论无所适从的说法。针对“官商勾结”的物议,就强调阙敬德不是政府官员,甚至在面对央视采访时,相关官员还是反复强调他不是公务员,镇长助理也不是一个公务岗位。但如果他真的不是“官员”,又不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那么就会逃过法律的严惩,民愤难息。所以阙的身份是———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灰色的房地产业链条上,阙敬德们大概非常喜欢自己的黑白不分、大小通吃的身份。在拿地时,他可以代表政府压低价格,当年梅都房产可以不经过公开拍卖,以每平方米604元“超低价”拿到地;卖房时他又作为商人,口口声声“市场经济”,把房价飙高到一万多块,赚得盆满钵满;在经营企业时,阙又是“镇长助理”,可以利用手中的公权向自己的公司输送利益。
莲花河畔景苑大楼倒覆之后,让人们“意外”发现了这幢楼背后有着多么复杂的社会背景,也“意外”发现了这位涉嫌贪污“国家工作人员”阙敬德,但还有多少“意外收获”呢?(黑格二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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