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既可能成为改革的利器,也可能被利用成为地方政府的又一个财政来源。孤立的经济政策难以单独破冰前进,在执行过程中极容易扭曲它的本来目的。希望房产税的综合改革能同时启动,避免要么短期痛要么长期痛的民生疾苦。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环比上涨0.2%,涨幅比4月份缩小1.2个百分点。
这是房价数据第一次出现涨幅回落,然而环比仍然有微小增幅。但同时,另一份调查显示,京沪穗深等一线城市的商品房成交量跌幅在30%到80%之间,房价出现明显下跌。这说明,房市调控在一线城市取得的成绩还不足以抵消在其他城市中的价格上涨。这是因为,一线城市仍然处于观望期,二三线城市则在观望一线城市,只要一线城市不出现大的波动,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就仍然只升不降。很显然,此轮房地产调控的压力主要来自一线城市,政府要控制房市价格往往就先攻“桥头堡”,而对一线城市这个“桥头堡”,也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用其牵制二三线城市的房市。这恰恰是政府想要的效果。实际上,如果房价短期内从一线城市开始剧降,二三线城市房市可能会全面失守,反过来会导致一线城市房市更快地崩溃。
既要控制房价,又要保证房市软着陆,这似乎已成房市调控的未来趋向。但这是政府目标,实际的运作仍然有待政策带来的反应。国务院同意征收房产税改革成为又一个政策变量,但这一变量却带来极大争议。争议在于:其一,是否应该征收?其二,征收房产税就能降房价么?对于前者,已经远远超出经济学范畴,涉及到土地所有制等政治范畴,而对于不少中产阶级来说,征收房产税似乎是一个陷阱。十多年前国内商品房市场开放时,为了繁荣商品房市场,政府以各种措施鼓励居民买房;现在商品房市场热得冒烟时,政府突然又要征税,仅从道理上来看,就说不过去。对于后者,房产税的确可以产生效果,然而,人们质疑的是,这个效果可能比不上货币政策。比如加息,不仅能起到更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还不与民争利,为何非得用房产税呢?
征收房产税在学理上无不当之处,国外很多国家都征收,关键是,房产税在国外实施有国外的情况,税收本质上是用来服务于公共管理,最终还是变相返回到纳税人身上。但我国地方政府已经通过土地财政从纳税人身上变相拿到税收,再征房产税是否多余?换句话说,我们并不怀疑征收房产税将是国家启动房产系统改革的起步,但谁能保证这个政策会不会又成为地方政府试图向民众伸手拿钱的借口呢?这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吊诡之处,房产税既可能成为改革的利器,也可能被利用成为地方政府的又一个财政来源。中国改革的困境可以从中管窥一二,孤立的经济政策难以单独破冰前进,在执行过程中极容易扭曲它的本来目的。对于政府来说,可能确实试图以房产税去改变中国“土地财政—房市资本化”的困境,但因为缺乏土地改革和货币改革等配套政策,房产税的本来意图就可能扭曲。而对于民众来说,房产税的确可以使房市降价,似乎可以获得一时的喘息,可对于长远来说,即使现在房价降下来,低价买了房,今后持有了房还得交税,又是长期的负担。短痛与长痛,怎么选择都是痛。
然而,较好的消息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直指高收入群体的资本所得税,这可能比房产税更具有说服力,表明国家正在努力推进收入分配二次改革。我们希望房产税的综合改革能同时启动,避免要么短期痛要么长期痛的民生疾苦。南方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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