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名为“上海近日将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并征收房产税”的报道,让开征房产税的传闻甚嚣尘上。
报道称,“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审批流程”,“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千分之八的房产税”。为了增加可信度,该文还给出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言人未否认这一消息”这一既无从证实、也无从证伪的“证据”。
可以想象,当前正值房地产调控至为紧要、至为敏感时期,如此“大胆推测”将产生何等效力。各路专家更是按捺不住作进一步演义的热情,在此报道之后纷纷给出评论和分析。令人遗憾的是,在此过程中,当为市场经济守夜人的政府部门,反而对此事关自身职责且足以严重影响、甚至最终决定市场走势的重大传闻,莫明高深地置若罔闻。
税收法定,这是不容动摇的国之根本;政务公开,这是无可辩驳的执政要义。基于这些大的原则,我们认为,无论是否开征房产税,以及何时开征房产税、如何开征房产税,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地方政府均有义务尽快就此事关房地产调控成效的的最大变数定纷止争、去伪存真。
“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温家宝总理精辟论断言犹在耳,而信心,则必须构建在完备的信息和稳定的预期基础上。就房产税传闻而论,当前起码有如下几点亟待释疑:
首先,此前热议的物业税尚有大量法理、技术难题待解决,而相较于此,同样是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所谓“类似物业税”的“房产税”,究竟有何不同于物业税?这些不同,是否足以帮助其绕开物业税难以绕过的种种障碍?
其次,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究竟何在?基于这种目的,房产税的税率确定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如以传闻所说千分之八而论,这种明显带有惩罚性的税率(远远高于年租金收益率)究竟是否具备稳定性,更有甚者,回望短短一年半前密集出台的救市举措(包括税收优惠),这种惩罚性税率又该如何解释其正当性?
再次,税收立法权在中央,针对一线城市不断出现的试行传闻,这些地方究竟是否已经取得相关授权?所谓“正在研究”中的房产税方案细节究竟还有哪些?研究进程到底走到了哪一步?接下来,还有那些步骤要走?
当然,因为前景不明,此前一路飞涨的房地产价格暂时出现了“企稳”迹象。但是,从大的时间、空间跨度来看,名为相机抉择实为机会主义的做法往往都是得不偿失的。这一点,风雨不断的A股市场已经反复给出了证明(最新例证则是在恐慌心理支配下,一个月内三次暴跌,4万亿市值灰飞烟灭。)。而作为调控主战场的房地产市场,地量成交同样有悖于健康发展之初衷。
因此,这种由传闻而维系的房价企稳迹象,绝非表面看起来的无成本“企稳”。随着时间推移,其成本会越来越大,收益则只会越来越小。明智之举是尽快还传闻以真相。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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