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退出保障房申请不能靠高收入者自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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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退出保障房申请不能靠高收入者自觉
2010年04月09日 14:19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连日来,媒体对“住豪宅也能通过保障房初审”一事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4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据某区住建部门反映,迫于公众和媒体压力,已经有个别申请人因条件不够主动退出公示。”但具体区、街道办和人员名单等细节,该负责人并未公布。(4月8日《深圳商报》)

  保障性住房是提供给城市中低收入者的,能够住得起豪宅、开公司当老板的人,一般来讲,是不屑这种低档次的房子。如果让他们得到保障性住房,就是对社会公平的巨大破坏。

  从人性自私的角度来讲,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个人会更倾向于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己所有。对于部分贪婪者来说,这种占有是永无止境的,并不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限,即使得到的东西对自己没有用处,但只要没有坏处,他就会抱着多多益善的心态去拼命占有。

  社会伦理告诉我们,一个人即使再贫穷也应该拥有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满足这一需求需要政府来承担责任。为了避免贪婪的高收入者挤占中低收入者的资源,在申请保障房时才会设置了种种限制条件,申请人必须通过层层审核,为了保证过程的公开透明,还需要进行公示。但是,在这样看似严密的过程中,住豪宅开名车者申请保障房的事件还是屡屡发生,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了呢?

  单从制度的角度来讲,这一审核过程不可谓不严密。但是,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如果执行的人有问题,而又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好经就难免会被歪嘴的人给念歪了。

  深圳这次保障房申请的初审工作是由街道办来进行的,按照规定,街道办不仅要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还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如果书面材料有假,实地调查中总会有所发现吧?实实在在摆在那里的豪宅,难道街道办的调查人员会视而不见?所以,住豪宅者能够进入通过审核,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街道办工作人员失职,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好;二是工作人员与住豪宅者存在不正当交易,串通起来骗取保障房。

  迫于公众和媒体压力,个别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自觉地退出了,这是件好事,说明这些人还是有羞耻感的。可是,会不会还有脸皮厚者没有退出呢?毕竟,对他们来说,不管麻雀还是鸵鸟可都是肉啊,虽然他们不缺房,可多一套又何妨。所以,靠一些人的主动退出是没有用的,要想杜绝类似事件,需要透明、透明、更透明的制度,首先就要从公布“具体区、街道办和人员名单等细节”开始。 作者: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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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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