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一项关于别墅供地用地的分项调查正在展开,“下一步将具体给别墅做一个定义,新别墅定义有望除此前的高度、容积率两方面的限制外,包括套型、面积等多方面”,该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负责人透露。
(据《北京商报》)
我国早在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便出台紧急通知,要求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其中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过量供应的地方,要认真进行清理。”
然而,尽管别墅七年前早已经叫停了,但由于到现在为止,别墅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准确定义。
难道给别墅一个定义的确那么难吗?这个问题并非是登天难事,只要在制度文件中明确何种房产属于别墅范畴就可以了。
可是恰恰没有这个明文规定,别墅禁令也就变成墙上的纸老虎,成为一种摆设。由于别墅定义缺位,不仅加剧了房地产市场混乱局面,政府的公信力也大打折扣。
所以,要进一步管理好别墅市场,需要先把别墅的定义界定清楚,而不能一拖再拖。当然,在制定这项公共政策时,既不能按面积来界定,也不能按建筑形式更不能按售价来界定。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但最重要的是要符合我国国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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