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以“国十一条”领衔的房产调控高调亮相。“京×条”、“粤×条”、“沪×条”等等地方政府的调控措施纷纷跟进,大有不把房价控住不罢休的势头。然而,如此轰然而起的调控越来越受到大家的质疑,甚至连普通百姓这样最欢迎房产调控的群体,也从调控一次暴涨一次的循环中,出现了从盼调控到怕调控的变化。大家终于发现,房产调控不过是两三年就来一次的“运动”。
颇具我国特色的运动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由政府组织发动的、各级政府表态积极配合的、目的性很强的、只在特殊阶段组织实施的、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运动最大的特点是宣传意味浓厚,手段和措施多是临时性的,没有长远的制度性建设与约束。我国曾经发生的“三反、五反”、反右派、严打及“文化大革命”等都具有这样的特征。说房价调控具有一定的运动特征,在于其虽然没有上述运动来得猛烈,却也具备了运动的基本特点。从2004年的“831土地大限”,到2005年的“新老国八条”,再到2007年的6次加息,再到最新的“国十一条”,大致如此。这些次的调控都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目的都是为了抑制怨声载道的快速上涨的房价,每次调控都是轰轰烈烈大张旗鼓却又快速偃旗息鼓或者干脆快速推翻前面的政策。最典型的就是每次的轰轰烈烈的调控造成的结果都是新一轮房价的快速暴涨,颇为符合宣传意味浓厚,手段和措施多是临时性的,没有长远的制度性建设与约束的特点。
房价调控之所以会具备一定的运动特点,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相关部门一直在部门利益与百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的社会稳定间进行摇摆,患得患失。既不愿意放弃嘴边的肥肉,又担心百姓怨声过大影响社会稳定。于是只能在房价非理性暴涨到一定程度时出台一些政策以期暂时安慰民心,而一旦这些政策果真影响到了自身利益,便会迫不及待地对这些政策进行调整。因此也就无心制定一个稳定的、科学的、长远的房地产政策,以免这些政策伤害到自己的部门利益和眼前利益。
然而,正是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导致了每次调控之后随之而来的房价暴涨,也正是这种运动式的一次次的反复,使对调控抱有极大期盼的普通百姓慢慢从希望变成了绝望,也使对调控曾惴惴不安的开发商慢慢变得欣然接受。令人担心的是,在这样的心态转化过程中,不仅会伤害到经济的正常发展,政府的公信力更是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而政府权威的丧失又形成了更大的社会隐患。
两会前,温家宝总理与网民进行交流时表示:“我有决心,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这一表态让大家看到了政府的决心和希望。然而,能否让房价合理问题不是仅仅局限在一届政府解决的问题,而是在政策和制度保障上成为一个相对恒定的理性状态,这是即将召开的两会需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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