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高房价”必须终结“低收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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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高房价”必须终结“低收入”
2010年03月03日 15:34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边是“高房价”越涨越疯,一边是“用工荒”愈演愈烈。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现象,成为近年来挥之不去的奇观。今年春节过后,楼市方面数据显示春节成交量低迷,但断言楼市不再“喘一口气再跑”恐怕为时尚早;用工方面劳动力供需大逆转,但能否终结“廉价劳动力”时代仍不容乐观。

  2003年以来,“高房价”和“用工荒”几乎同时起步,折射出收入分配领域的一种特殊生态,即楼市投机客大把赚钱的同时继续推高房价,而中低收入阶层薪酬增长缓慢且越来越不能体现其劳动价值。二者结合起来,就是“投机赚大钱,而劳动赚小钱甚至不赚钱”,这种逻辑一旦大行其道必然导致社会心理的变异。

  一方面,房价连年上涨的幅度之大、速度之快超乎想象。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能带动上下游数十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且能在传统经济模式惯性下继续支撑GDP增长。如果再计上土地财政、银行盈利、开发商利润、有房者资产保值,房价确实没有掉头向下的道理;而在另一方面,劳动力价值的回归却显得异常缓慢。特别是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廉价劳动力”已经不适应、并且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转型,变得越来越不可持续。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出口和消费协调拉动亟待提升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能力,而新生代农民工也在“用脚投票”向低收入说“不”!

  房价与收入的“一高一低”与“一快一慢”之间,折射出中国经济结构深层次的矛盾。宏观经济需要“高房价”,老百姓需要的是“安居乐业”,经济效率与民生公平的失衡必然加剧经济结构的不合理。由投机泡沫支撑的“高房价”是脆弱的,维持“高房价”就必须依靠“高收入”,但实现“高收入”仍受多方因素的掣肘。事实上,“房价”和“收入”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房价”和“低收入”都是相对的概念,判断房价高低的准绳是购买力,判断劳动者收入水平的准绳也是购买力,不拉平二者之间的“鸿沟”,“高房价”就愈发显得高不可攀,“低收入”也会更加刺痛民生。

  因此,解决“高房价”和“低收入”同样需要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在“压抑”投机、维持房价平稳的同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育”和增强社会成员的购买力。如果能趁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良机,促进国内劳动力价格回归应有价值,实现广大劳动阶层的收入增长,则将大大增加人们的消费能力和适应“高房价”的能力,这是一个既能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又能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双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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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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