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骗购经适房者入罪是维护民生的良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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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骗购经适房者入罪是维护民生的良策
2010年02月09日 15:55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武汉晚报2月8日报道,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2009年度房价进一步高涨的形势下,《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引人关注。据了解,压缩房地产投机利润空间、提高骗购违法成本、保障经济适用房公平合理分配,成为起草中的《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内容。

  据悉,此次针对使用不正当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住房保障法起草者之一王玉国主张将其入罪,以提高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此举值得肯定,但是也引发争议,不知是何人非议。我们看到经济适用房是当前民众比较关注的领域,本来是政府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发挥应有效力,部分地方出现程序混乱、审批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经济适用房申购非议不断。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早在1991年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的确,经济适用房的出现是为了缓解城市中收入较低的家庭住房压力,也就是一项富民工程,是政府为百姓做的好事。可是就是这件好事,却被有些政府和官员看成了利益的蛋糕,争相瓜分。

  不见当前有些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相比商品房来讲,质量较差,且小区管理混乱,环境恶劣,同时交通条件也远没有商品房便利。但对于望楼兴叹的普通百姓来讲是没有选择的,有总比没有强,尽管有诸多问题,他们仍选择经济适用房,因为他具备了一个原因,那就是便宜。就是质次便宜的经济适用房也被富人追逐,以前出现过开奔驰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现象,甚至有些地方经济适用房出现摇号连号问题,这反映了我们经济适用房的审核手续及其不规范,让那些富豪有利可图。对此我们的专家茅于轼建议廉租房不设厕所防富人购买,这是典型的迂腐思维,其实有哪些富豪是买了经济适用房去居住的,还不是去倒卖?!建设没有厕所的廉租房只能是对百姓不利。

  经济适用房建设、申购出现问题,原因出现在政府有关部门身上,根源在于立法不严,执行不力。此次立法笔者认为不仅对使用不正当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认定犯罪,而且违规发放的政府人员更要严肃法纪,追究责任,完善申购手续,坚决不能让有些官员徇私舞弊,不能让那些经济富裕的阶层购买,让此项工程真正惠利于民。 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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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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