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昆明过高的房价,市委书记仇和称,“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省会)城市都低,但是房价不低,为什么?原因是钱到了老板的包里。这是巨大的贪污腐败!为什么?因为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目前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下一步会对这些官员进行查处。”(1月19日 《成都晚报》)
说句实话,要不是地方官员坦陈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即便个个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任是谁也无法正儿八经地论证“贪腐推高房价”这个命题,顶多也只是不甘心的开发商发发牢骚而已。背后的道理很简单:一者,说这话容易激起公愤,万一有群众“不明真相”,将楼市上的问题一股脑儿推给政府,那么,推心置腹就等于作茧自缚;二者,说这话要掂量掂量,万一立错了牌坊,难免有引火烧身之虞——这恐怕是很多官员宁可鼓噪“丈母娘说”、“二奶说”、“准新娘说”、“富人太多说”等奇谈怪论,而不敢言及房价中腐败成本的主因。
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是不言而明的。早些年,就有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由此,“腐败成本”第一次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民间数据。此后,形形色色的“房官”落马,且多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让我们对“房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2009年全年,浙江检方立案侦查的该省国土系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已达61件67人——此类窝案绵延、数字惊人,为这些天价“个人问题”埋单的,最终还是那些省吃俭用的业主。房价成本上的谜题,也就成了公开的秘密。
“腐败成本”听起来刺激,实质上却是路人皆知。因此,地方官坦陈了这一事实,正如那个发现皇帝新衣真相的小孩第一声惊呼,勇气和胆识值得叫好,但对终结高房价难题未必有多大裨益。理论上说,打击了楼市上的腐败行为,开发商成本下去了,房价自然也就会跳水了——但是,这纯粹是一厢情愿。首先,楼市上的腐败症结不在于“案发后”,而在于“事发前”,掌握了线索的腐败,基本就是司法问题了,如果没有常态的制度改良跟进,这样的打击只会启发那些官商勾结更为隐蔽而已;其次,我们与“房腐”作战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了,成果也不少,但追讨出来的赃款,与我们已然埋单的高房价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高房价上的腐败成本于当下而言是个常识,但这个常识一是不容易说破、二是说破了也未必有什么改观。根本而言,仍在于与“房”有染的权力比较纠结,不够清爽。楼市上的反腐只是救火,要杜绝那些贪婪的火苗、防止业主被腐败成本绑架和忽悠,仍须对相关权力严加看管,杜绝其卖身当房产老板保护神的可能。(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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