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呵!浙江商人也好,温州商人也好,他们的投资行为,绝没达到能左右城市房价的地步。”——这是北京浙商副会长、“浙江投资团”(“炒房团”的雅称)召集人陈俊日前对记者说的话。(12月16日人民网)
这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天抢地,让人觉得炒房团简直成了“窦娥”。情况真是这样吗?
从经济学角度看,“炒”可以说是市场机制的一种异化。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逻辑,当某种商品紧缺时,其价格会上涨,然后导致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提供这种商品的领域,最后价格下跌,市场恢复均衡。但在市场上有大量投机资金存在的情况下,市场的这一机制就会完全失灵:当某一种商品(尤其是那些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开始上涨时,投机资金就会大量涌入,形成对这种商品的相对垄断,然后利用垄断所产生的力量不对称及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哄抬价格,直到自己赚得盆满钵溢。
“窦娥”陈俊辩解说,炒房团无非是在按市场规律办事。但在我看来,这毋宁说是炒房团扭曲了市场规律。炒房团凭借手中掌控的巨额资金,形成了“追涨杀跌”的反常局面,使价格信号不再反映实际的供求关系,使急需这种商品但又无力影响价格的普通消费者,完全处于一种任人宰割的境地。
正是因为投机资金具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巨大危害,所以各个时代,各类政府无不对此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在不久前热映的《建国大业》中,蒋经国为了控制上海物价,当着宋美龄的面和“炒”棉纱、粮食等紧缺物资的“浙商”孔令侃拔枪相向的镜头,就形象地反映了这一点。按照“窦娥”陈俊的说法,孔令侃也“无非是在按市场规律办事”罢了,因为他所囤积的物资,价格还没有到值得出手的时候呢!
毫不夸张地说,2009年房地产市场之所以出现如此非理性繁荣,和包括“浙江炒房团”在内的投机客炒房有着莫大的干系,正是因为“炒房团”的疯狂入市,跟风吹捧引发了房价的疯狂上涨。当然,把板子完全打在炒房团的屁股上有欠公允,因为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同样在对房价推波助澜,但这不能减轻炒房团的责任。面对85%的中国家庭买不起房的现实,作为炒房团的标志性人物,陈俊需要的是道歉和忏悔,而不是把炒房行为合理化。(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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