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价是否过高的争论,国内各路专家已经有过若干次的交锋。“唱衰者”认为,房价的表现已经远远脱离基本面,政府应该出手严厉的调控措施,起码应该将“七折利率”等一系列优惠措施逐渐取消。而另一派则认为,房价与中国经济的表现相符,按照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目前的房价不是过高,而是偏低。
无论各派的观点如何,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房价越炒越高的趋势已经开始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然而,作为监管部门的中央银行、住建部,是否也应该像证监会在“牛市”疯狂时对投资者进行“投资者教育”一样,对购房者进行教育呢?在讨论这个问题前,我们可以先看一个实例。
新加坡金管局近日在对经济情况进行总结时,也对房价的走势作了一番评述。在提到房地产市场再度火爆时,新加坡金管局提到了这样两个风险:第一,由于经济仍然处于低迷阶段,如果来年宏观经济仍然保持低迷,目前活跃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可能面临降温的风险,那么金融机构将可能被迫持有更多的风险头寸;第二,一旦经济恢复,目前存在的“超低利率”将不可能持续,这将意味着抵押利率的大幅上升,购房者将很可能面临“违约”等信贷风险。而更糟糕的情况是,一旦经济无法恢复,但通货膨胀大幅上升,中央银行将不得不提高利率以抵御通胀风险,购房者将可能面临购买力下滑和还款压力增大的双重风险。当然,一方面因为资产价格很难预测,另一方面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作为中央银行的新加坡金管局,并不会对房价的走势作出具体的判断和预测,但对金融机构和购房者揭示投资风险,本身就是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早在数月前宣布对房地产市场的各项优惠措施将逐步取消,政府也在上个星期提高房地产税以反映目前市场真实的买卖和租赁价格。
反观中国国内,各个监管机构对房地产市场几乎“不敢发声”,生怕破坏了经济复苏的大计,而各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刺激政策几乎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报告,对房地产市场也多为描述性语句,对信贷风险只是简略带过。事实上,监管机构不仅需要担负危机发生时纾解危机的职责,在平时也需要对市场参与者提示风险,以保证市场的平稳和有序运行。事实上,现代经济的经验也证明,监管措施对于“平滑”自由市场经济容易出现的极端结果,有着相当的作用,危机尽管仍在不断发生,但发生的频率和伤害程度,其实已经大大降低,这也必须归功于现代监管体系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回想“牛市”时,证监会不断推进“投资者教育”,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并解释各种复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理论,尽管也被人称为“装样子”,但这个样子正是监管机构需要摆出的姿态——监管部门不能也不应该对市场是否存在泡沫进行判断,但有效控制风险头寸,并向更多人揭示看似复杂的经济和金融走势,甚至揭穿某些“专家”的“骗人伎俩”,事实上也有利于抑制危机的扩张和风险部位的过度暴露。
回到我们所说的主题,我们的房地产和房地产金融监管机构,是否也应该定期向购房者和金融机构揭示市场存在的风险呢?是否也需要对购房者进行“购房者教育”呢? (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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