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汽车东站是2001年底开工建设,2004年6月才竣工的。但仅仅5年左右时间,汽车东站就成了一座危楼,当地老百姓把它叫“楼垮垮”(11月14日中新网)。
据报道,烟台汽车东站本来可以不是“楼垮垮”,但因为“交通局局长权良宝非得用清泉建筑公司”,且“亲自打电话”(烟台汽车东站总经理傅志良语),让公开招标变成了暗箱操作,让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的汽车东站变成了权力之下的“玩偶”。
我们没有忘记,同样经过公开招标的“床脆脆”——重庆合川区政府为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新床,一睡就垮。也不会忘记,上海莲花河畔小区13层住宅楼的倒掉、重庆忠县的“楼脆脆”、浙江嘉兴桐乡的“楼糊糊”……透过这些弱不禁风的公权力产物,我们不仅看到了公开招标的“走马观花”,也看到了工程监理的“浮光掠影”,更看到了质量验收的“蜻蜓点水”。
每每质量事故曝光,我们都会剑指制度,不断指摘制度的满目疮痍、监管的千疮百孔。可为何法制屡屡被权力践踏?不妨看看“楼垮垮”的“走过场”式招标。按照傅志良的话说,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交通局长的“旨意”,让公开招标成了“走走过场”。果如其言,事情一开头就“脱缰”了,更别说后来的监理、验收了。
公权力是一种存在并作用于公共领域的权力。在诸多案例中,公权力正在异化为“私权力”,甚至无拘无束、大摇大摆。这正是诸多工程腐败案件爆发的根源。因此,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惩戒制度,给公权力戴上“紧箍咒”。 (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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